報載:為進一步優化電力營商環境,維護良好的供用電秩序,鹽城鹽都供電服務中心聚焦反竊查違工作,深入開展“入鄉村、入街道、入企業、入農戶”的宣傳活動,做到“宣傳不停、力度不減、查處不放、措施不松”,營造合法合規用電良好的氛圍,形成打擊竊電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也為提質增效等工作增添了助力。
我們知道,竊電行為包括: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繞越或故意損壞用電計量裝置用電的;偽造或者開啟法定的計量鑒定機構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的;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后用電的;私自掛接公用線路用電的;使用非法充值卡用電的;擅自增大計量變比用電的等都屬于竊電違法行為等等。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所竊電量補交電費,并承擔補交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進入冬季,正值農村取暖用電的高峰期,也是竊電與違章用電的多發期。鹽城鹽都供電服務中心以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反竊電宣傳,利用動畫、短片、發放海報等形式,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地推等多種渠道,全面鋪展反竊電宣傳活動,強化“電是商品,竊電屬于偷竊行為”的社會意識。同時,鹽城鹽都供電服務中心宣傳人員化身“移動小課堂”,耐心細致地為百姓講解竊電對個人和社會造成的危害,不僅讓廣大用電客戶加深了對《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以及《竊電與違約用電處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知曉度,樹立“嚴厲打擊竊電行為,共同依法維護用電市場秩序”責任感。
由此,我們要認真學習鹽城鹽都供電服務中心反竊查違工作的做法和經驗,堅持“四入四不”,通過大力度的反竊電宣傳活動,攜手重拳打擊竊電行為,這樣才能積極引導廣大用戶樹立“依法用電”、“竊電違法”的法律意識,才能有效減少竊電、違章用電、私拉亂接等現象的發生,進而營造合法合規的用電氛圍和良好的供用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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