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 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等七項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以下簡稱七項指南)。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就七項指南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指南制定的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答:危險廢物種類多、涉及行業廣,其成分復雜,環境風險高。提高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是現階段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迫切需要。
為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按照《關于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范能力的指導意見》關于制定重點行業、重點類別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配套政策的有關要求,我們組織開展了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編制工作,旨在分行業開展危險廢物調查評估,掌握重點危險廢物管理現狀和難點問題,梳理重點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并明確環境管理要求,指導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
指南制定工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落實新修訂的《固廢法》的具體舉措,對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問:指南相關重點行業的篩選原則有哪些?
答:指南涉及的重點行業主要基于以下四個原則進行篩選。一是危險廢物產生量大的行業,二是利用處置過程污染風險大的行業,三是危險廢物易發生傾倒案件和中央環保督察工作點出的重點行業,四是兼顧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等重點區域危險廢物主要產生行業。
根據上述四個原則,選取了常用有色金屬冶煉(鉛鋅冶煉、銅冶煉、鋁冶煉),煉焦(新型煤化工),涂料制造,環境治理業(危險廢物焚燒、生活垃圾焚燒、危險廢物填埋),基礎化學原料制造(農藥制造、醫藥制造、染料制造、合成樹脂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電子元件制造,精煉石油產品制造(石油煉制),石油開采,鋼壓延加工等作為指南編制的十大重點行業。
按照統籌部署、分步推進的原則,本次首先編制完成了七項指南,其中包括了鉛鋅冶煉、銅冶煉和危險廢物焚燒三項子行業指南。后續,我們將繼續推進其他指南的制定工作。
問:七項指南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包括適用范圍、術語和定義、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四章節。
在危險廢物產生環節章節,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梳理了各生產環節產生的主要危險廢物及其產生環節、廢物代碼、外觀性狀、特征污染物、產廢系數、產生規律及主要利用處置方式等,同時補充列舉了設備檢修與維護、分析監測環節產生的少量危險廢物。
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章節,列出了企業應當執行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依據各行業危險廢物產生的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列舉了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中的危險廢物,并提出滿足豁免條件時,在所列的豁免環節可不按危險廢物管理。
問:關于化工廢鹽的指南有什么特別之處?
答:化工廢鹽的主要來源是農藥、化學藥品原料藥、染料、橡膠助劑等精細化工以及煤化工、合成材料等行業。部分化工廢鹽含有有毒有害物質而具有環境危害性。化工廢鹽產生源廣、特性差異大,目前主要依靠鑒別來判定化工廢鹽的屬性。基于化工廢鹽環境管理存在性質界定不清晰,管理尺度不統一等問題,針對化工廢鹽等重點類別危險廢物,我們組織制定了《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指南 化工廢鹽》,指南列出了各行業的化工廢鹽的產生環節、廢物種類和產廢系數等信息。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所有化工廢鹽都屬于危險廢物,指南提出了主要化工行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工廢鹽應進行危險廢物屬性鑒別,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的化工廢鹽可按照指南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