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干事的報告
概 要
大會 GC(50)/RES/13 號決議要求秘書處從 2008 年開始每兩年提供一份關于國際核電狀況與前景的綜合報告。2016 年 9 月印發的大會 GC(60)/RES/12 號決議要求秘書處從 2017 年起繼續每四年出版一份《國際核電狀況與前景》報告。本報告系為響應 GC(60)/RES/12 號決議而編寫。
2021 年國際核電狀況與前景
A. 清潔能源有利于氣候與發展:社會經濟背景
A.1. 不斷變化的背景
1. 自《2017 年國際核電狀況與前景》(GOV/INF/2017/12-GC(61)/INF/8 號文件)發布以來,重大的國家和國際發展都強調了核電在緩解氣候變化和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的作用。本部分重點介紹影響核電狀況與前景的一些最重要發展。
A.1.2. 國際發展
2. 全球越來越認識到,人人獲得負擔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 7”)對于實際實現所有其他 16 項“可持續發展目標”至關重要。全球領導人于2015 年9 月通過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呼吁所有國家在2030 年前動員各方努力,以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減少不平等并應對氣候變化。與這些努力并行的戰略則是拉動經濟增長和滿足社會需求,包括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機會,同時應對氣候變化和進行環境保護。據作為“可持續發展目標”秘書處的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認為,“可持續發展目標 7”對于實現幾乎所有其他“可持續發展目標”都至關重要,“從通過衛生、教育、供水和工業化的進步消除貧困到緩解氣候變化”,均如此。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國際能源機構也反復申明了同一觀點,并在2018 年3月表示, “能源是這些‘可持續發展目標’(從擴大電力供應,到改善清潔烹飪燃料,從減少浪費性能源補貼到遏制導致全球數百萬人過早死亡的致命性空氣污染)中許多目標的核心。”
3. 過去 50 年通過使用核電有效減排的二氧化碳估計在 70 吉噸至 78 吉噸之間,這取決于如果未建造核電廠則會部署的技術。計算目前已安裝機組實現的減排比較復雜,因為可替代核電的能源可能從天然氣到天然氣與可再生能源的組合不盡相同。1970 年至 2010 年,可替代核電的顯然是石油、煤炭和后來的天然氣。大規模部署核電的國家,例如法國和瑞典,致力于在 20 至 30 年內使其電力結構成功脫碳。2019 年,核電占全世界電力的 10.4%,生產了 2657 太瓦·小時的低碳電力。如果用天然氣生產同等發電量,將排放約 1.5 吉噸的二氧化碳。發電技術的壽期分析表明,核電是所有技術中碳強度最低的技術之一,與水電和風能相當。未來幾十年,核電與風能和太陽能光電技術等可變的可再生能源一起,仍然是電力部門脫碳的關鍵選擇。
4. 對核電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以及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的國際認可穩步得到強化。許多國家和國際組織按照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需要分析了能源系統脫碳的必要性;許多假想方案都要求大幅增加全球核電容量,包括政府間氣候變化問
題小組在其《2018 年全球升溫 1.5℃特別報告》中描述的所有四個說明性假想方案都提出了這一要求。事實上,為了實現 1.5℃目標,政府間氣候變化問題小組四個說明性假想方案要求在 2050 年前將核電容量增加 60%至 500%。與此同時,核電越來越被視為發展中國家的一個重要選擇,用于在不增加溫室氣體排放的情況下,滿足不斷增長的
能源需求,提高生活水平。根據國際能源機構《2019 年世界能源展望》中的可持續發展假想方案,如果世界要有合理的機會實現氣候變化目標以及其他與能源有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核電需要大幅擴展到其歷史市場以外的啟動核電國家,包括發展中國家,以及擴展到電力部門以外。
5. 2019 年 10 月,原子能機構組織了首屆“氣候變化與核電的作用國際會議”。這次活動吸引了來自79 個成員國和17 個國際組織的500 多名與會者,首次將處理能源和氣候變化問題的主要國際組織(《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政府間氣候變化問題小組、國際能源機構和聯合國經社部)的負責人聚集在一起,討論核電在應對全球變暖中的作用。會議主席、原子能機構負責核能部的副總干事米哈伊爾·丘達科夫在其總結中說,核電在能源部門脫碳以實現全球氣候目標方面可以發揮重要作用,但需要有利的政策來充分發揮其潛力。
6. 國際能源機構在其 2019 年 5 月報告《清潔能源系統中的核電》中警告說,如果不能及時就核電作出決定,會提高清潔能源轉型的成本,同時也會使實現凈零排放目標
更加困難。國際能源機構在其 2021 年 5 月發布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報告《全球能源部門 2050 年凈零排放路線圖》中重申了同樣的觀點,報告描述了全球到本世紀中葉消除溫室氣體排放的潛在路徑。報告預計,即使核電在全球發電量中的總體份額到 2050 年略降至 8%,但核發電容量到 2050 年會接近翻一番,某些年份的年度并網率達到約 30吉瓦。根據該“凈零”假想方案,2050 年電力結構的其余部分主要為可再生能源,特別是太陽能和風能。但國際能源機構也在最近的一份報告《關鍵礦物在清潔能源轉型中的作用》中指出,風能、太陽能和電池技術非常依賴關鍵礦物,這些礦物的可用性可能會減緩這些技術的部署。另一方面,核電與水電一樣,是礦物強度最低的低碳技術之一。
7. 2018 年 9 月發表的一份報告所載的麻省理工學院能源倡議呼吁大幅增加全球核發電容量,以實現凈零排放目標。為了實現容量增加,報告概述了將為核電與其他低碳能源技術競爭建立一個更平等競爭的環境的政策,以及降低新建核項目成本所需的步驟。與國際能源機構的報告一樣,麻省理工學院的研究結論認為,如果沒有可調度核電的重大貢獻,清潔能源轉型將更加昂貴,更難實現。
8. 根據國際能源機構和經合組織核能機構聯合編制的2020 年12 月報告《發電成本預測》,延長現有核電廠的運行壽期是低碳發電最具成本效益的投資。該報告指出,水電雖然能夠以相當的成本做出相似的貢獻,但仍然高度依賴各個國家的自然資源。
9.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2021 年 3 月的一份報告指出,核能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工具”,在提供負擔得起的能源、緩解氣候變化、消除貧困、實現零饑餓、創造經濟增長以及提供工業創新和清潔水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根據這份題為《聯合國資源分類框架和聯合國資源管理系統的應用:利用核燃料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 — 進入途徑》的報告,對于尋求實現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國家,可靠的核能可以成為脫碳能源系統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
10. 歐盟委員會的科學和知識服務機構 — 聯合研究中心在 2021 年 3 月的一份技術評定中表示,沒有“科學證據表明核能對人體健康或環境的危害大于作為支持減緩氣候變化的活動列入[歐盟]分類法的其他[低碳]電力生產技術”。評定系根據歐盟“分類法條例”的“無重大危害”標準進行,該條例建立了促進可持續投資的框架,最終將為在
整個歐洲聯盟范圍內擴大低碳能源投資提供依據。聯合研究中心的報告引用了 2016 年的數據,其中用殘疾調整壽命年數衡量了以因健康不佳、殘疾或過早死亡累計喪失的年數表示的總體疾病負擔,顯示核電較之于其他能源,在健康影響評價方面表現非常好。
11.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21 年 3 月發布的題為“重建更美好:綠色支出乘數有多大?”的一份工作文件稱,對太陽能、風能和核能等清潔能源的投資對國內生產總值
的影響是天然氣、煤炭和石油等化石能源支出的 2-7 倍。該文件認為,核電在所有清潔能源中產生的經濟乘數效應最大,并補充認為,核電每單位電力產生的就業人數超
過風能的約 25%,核電部門的工作人員收入比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工作人員多三分之一。
B. 當今核電
12. 2020 年底,全球核電總容量為392.6 吉瓦(電)1,由32 個國家的442 座在運核動力堆生產。各國通過采取有效措施,展示了對冠狀病毒病(2019 冠狀病毒病)大流行的適應能力,體現了強大的組織文化。2020 年初大流行開始時,原子能機構就建立了“核電廠 2019 冠狀病毒病期間運行經驗網”,以共享關于為減輕大流行及其對核電廠運行的影響而采取的措施的信息。32 個有在運核電廠的國家中,無一國報告大流行引發了影響核電廠安全可靠運行的運行事件。
13. 2020 年,核電提供了 2553.2 太瓦·小時的無溫室氣體排放電力,約占全球總發電量的 10%,占世界低碳發電量的近三分之一。
14. 約 5.5 吉瓦(電)的新核電容量并入電網,分別來自五座新的壓水堆:白俄羅斯的白俄羅斯 1 號機組 1110 兆瓦(電)、中國的田灣 5 號機組 1000 兆瓦(電)和福清 5 號機組 1000 兆瓦(電)、俄羅斯聯邦的列寧格勒二期 2 號機組 1066 兆瓦(電)、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巴拉卡 1 號機組 1345 兆瓦(電)。白俄羅斯的白俄羅斯 1 號機組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巴拉卡 1 號機組的啟動標志著兩國首次實現核能發電。
15. 2020 年,世界首座先進小型模塊堆、唯一一座浮動核電廠羅蒙諾索夫院士號開始商業運行。這座核電廠位于俄羅斯聯邦,臨近北極海岸,有兩臺35 兆瓦(電)的KLT-40S 小型模塊堆機組。
16. 全球在運核電裝機容量中,約有 89.5%屬輕水慢化冷卻堆型;6%屬重水慢化冷卻堆型;2%屬輕水冷卻石墨慢化堆型;2%屬氣冷堆型。剩余 0.5%便源自這三座液態金屬冷卻快堆,總裝機容量為 1.4 吉瓦(電)。
17. 2020 年期間,隨著六座核動力堆永久關閉,5.2 吉瓦(電)核電容量退役:法國費桑海姆 1 號機組(880 兆瓦(電)壓水堆)和費桑海姆 2 號機組(880 兆瓦(電)壓水堆)、俄羅斯聯邦列寧格勒 2 號機組(925 兆瓦(電)石墨輕水堆)以及美利堅合眾國杜安阿諾德 1 號機組(601 兆瓦(電)沸水反應堆)和印第安角 2 號機組(998 兆瓦(電)壓水堆)。瑞典的靈哈爾斯 1 號機組(881 兆瓦(電)沸水堆)在服役超過 46 年后,于 2020 年的最后一天被關閉。
18. 總體而言,在過去十年間,核電容量呈現逐步增長的趨勢,其中包括通過新建反應堆或對現有反應堆升級改造而增加的約 23.7 吉瓦(電)新容量。核電生產呈現持續增長態勢,自 2011 年以來已擴大 6%以上。
19. 在目前52 座在建反應堆中,有九座在啟動核電國家。共有28 個國家表示對核電感興趣,正在考慮、計劃或積極努力將核電納入其能源結構。另有 24 個成員國通過技術合作計劃參與了原子能機構的核基礎結構相關活動,或參與了能源規劃項目。10 至 12個啟動核電成員國計劃在 2030-2035 年之前運行核電廠,這意味著在運國家數目可能增加近 30%。若干啟動核電國家,特別是愛沙尼亞、加納、約旦、肯尼亞、波蘭、沙特阿拉伯和蘇丹以及南非等擴大核電國家也表示對中小型反應堆或模塊堆技術感興趣。原子能機構基于其“里程碑方案”,向啟動核電國家和擴大核電計劃的國家提供綜合核基礎結構評審服務,協助確保以負責和有序的方式發展和落實安全、可靠和可持續利用核電所需的基礎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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