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年市場化交易電量3.7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7.2%,占全社會總用電量的44.6%,是2015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的近5倍。”近日舉辦的“2022年經濟形勢與電力發展分析預測會”上,中電聯常務副理事長楊昆表示,2021年電力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市場體系建設扎實推進,電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體現。
電力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長期以來實行“計劃定價”,無法像其他大宗商品一樣隨行就市。自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起,我國開啟了電力商品化之旅。
7年間,電力市場在路徑依賴與換擋升級碰撞、歷史遺留和新問題的交織中,取得了諸多可喜成績,也面臨一系列艱巨任務。
市場化交易規模跳增
隨著國家發改委去年10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下稱“1439號文”)落地實施,電力市場化發展進入質、量并重的新階段。
“1439號文建立健全了‘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通過價格信號進一步提升發電積極性的同時,加強了市場價格及市場力監控,穩定了市場預期。”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董事長張勉榮在會上指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總經理史連軍同時指出,從現貨市場來看,現貨市場價格先升后降,基本體現了燃煤發電的成本變化。
伴隨著電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增強,電力市場交易規模呈現出“日新月異”的增長態勢。
“國網經營區內,全部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后,市場交易電量規模大幅增加,各省月度直接交易電量總體規模環比增加超1200億千瓦時。根據測算,2022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占比將從50%左右提高到80%左右。”史連軍在會上說。
張勉榮以南方區域為例介紹,截至2021年底,南方區域市場注冊主體同比增長51.2%。2021年,南方區域省內市場化交易電量同比增長15.2%,占南方區域全社會用電比重40%,超過全國平均水平近6個百分點。
新能源市場化交易規模同步快速增長。相關數據顯示,2021年,國網經營區內,新能源市場化交易電量2313億千瓦時,較2020年提高4.2個百分點;南網經營區內,2021年首次開展可再生能源消納量交易,2022年交易規模創國內歷史新高。
電價“隨行就市”面臨新挑戰
經濟形勢、管理體制、供需格局、氣溫變化、燃料成本等無不影響著電力市場。此前“雷打不動”的電價,如今要“隨行就市”,難度可想而知。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國平指出,當前電力市場的生產結構、技術基礎、控制基礎發生了深刻變化。“傳統電力系統的控制對象是同質化大容量常規發電機組,可采用集中連續控制模式。但新能源單機容量小、數量眾多、布點分散、特性差異化。同時,電力系統的可控對象從以源為主擴展到源網荷儲各環節,控制規模呈指數級增長。”
“牽一發而動全身”,電力市場建設面臨諸多新挑戰和新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市場建設實際進展和呈現出的新特點,下一步市場建設主要面臨以下三方面的挑戰,即如何適應供需形勢新變化、如何促進新能源消納和高水平發展,以及如何保障電力價格穩定。”史連軍指出。
在張勉榮看來,目前市場仍存在體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規則不統一,以及跨省跨區交易存在市場壁壘等問題。“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下,不可避免存在整體與局部利益調整的矛盾。”
以轉型帶來的系統成本上升疏導問題為例,陳國平分析指出,新能源平價上網不等于平價利用,除新能源場站本體成本外,新能源利用成本還包括靈活性電源等投資、系統調節運行成本等系統成本。隨著新能源規模快速增長,系統運行成本將顯著增長。“據測算,新能源電量占比超過10%以后,每提升5個百分點將增加消納成本88分/千瓦時,需要科學合理疏導相關成本。”
成本疏導是關鍵
如何應對電力市場的挑戰,與會專家各抒己見。
楊昆認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要規范統一電力市場基本交易規則和技術標準。破除電力交易的地域界限,推動實現各級電力市場統一規范運營和有效銜接。進一步明確綠色電力市場、綠證市場和碳市場的功能定位,理順三者之間的關系,構建目標一致、互相協同的綠色交易體系等。
史連軍進一步建議,要健全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完善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功能,健全電力市場交易機制。“逐步推動各類主體參與市場。明確市場準入標準,規范準入流程,積極推動抽蓄、儲能、可調負荷資源、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車等靈活性調節資源,以獨立主體或聚合商模式參與市場。發揮新興市場主體靈活調節優勢,推動其參與輔助服務市場、調節容量市場和需求側響應等。”
靈活性資源入市只是第一步,成本疏導是關鍵。“支撐和調節電源的價值需要在市場中充分體現。”陳國平強調,在完善的政策保障和市場機制下,煤電等支撐性電源提供容量備用和調節服務產生的成本需要得到充分補償,抽蓄、儲能等調節電源需要合理回收投資成本,保障支撐電源可持續發展,激勵調節電源加快建設。
張勉榮以南方區域電力市場為例指出,當前電力市場建設要重點解決的問題很多,如統一市場建設體系、區域利益協調、統一交易業務規范、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有效政府和有為政府結合等問題,以及不同類型電源同臺競價與利益矛盾疏導、省間與省內各類不平衡資金處理問題等。
“針對區域市場出現省間、省內不平衡資金的問題,南方區域初步考慮對于跨省區不平衡資金在送受省區合理分攤或分享,對于省內不平衡資金將按照‘誰受益、誰分攤’的原則進行疏導。”張勉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