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僅關乎我國綠色發展,更是我國應對氣候變化、開展節能減排、履約國際協議的重要舉措。2017年12月19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啟動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進程。根據《方案》,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由3個主要制度、4個支撐系統構成運行骨架,按照基礎建設期、模擬運行期、深化完善期,分三步穩步推進。湖北、上海將分別牽頭其中的登記及交易兩大系統承建。按照“先易后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在發電行業順利破局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及交易品種。
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探索始于2011年,2013年開展了第一筆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經歷了長達6年的試點,最終于2017年末由試點轉為正式建設,可謂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究其原因,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僅難在其制度設計的復雜性,更在于市場活性難以保持。尤其當前碳排放權交易發展歷程較短,無論是我國還是其他國家或地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仍需更多的時間來完善。但不可否認的是,探索建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應對當前環境問題意義重大。
隨著人地交互關系的不斷深化,人地矛盾的暴露也隨之增多,全球變暖、空氣質量下降等問題都在影響人居環境及生活幸福感。諸如此類環境問題背后,揭示的是推進綠色、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事實上,我國推進綠色發展的腳步從未停止。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保部門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各部門扎實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河北省制定大氣治理3年作戰計劃,山東印發《山東省低碳發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等等,諸如此類的舉措不勝枚舉。尤其綠色金融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所謂綠色金融,簡言之即是以金融引導產業綠色發展,以金融助力綠色產業發展。過去幾年,綠色信貸與綠色債券一直在綠色金融中占據主導地位,這固然是由信貸產品和債券產品更易于標準化、更易于推廣、更易被金融機構接受所致,排污權金融作為綠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期間多為試點開展,在推動綠色發展方面作用有限。但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立,則打破了此種格局,標志著排污權金融啟動了其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帶動綠色發展的征程。發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能夠有效控制碳排放總量、降低排放成本、倒逼企業提高能效和降低化石能源消耗。基于此,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或成帶動我國綠色發展的新“引擎”。
從國外的先期實踐經驗和我國的發展實際來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離不開政府的呵護,在發展過程中必然面臨“有形之手”和“無形之手”的糾結。碳金融的開展,則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雙方的均衡。碳金融是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碳金融在價格發現、平抑市場波動、對沖市場風險方面,具有相當明顯的優勢。當前7個試點省市亦推出了包括碳配額回購、碳排放場外掉期等在內的20余種碳金融產品,表明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擴大離不開碳金融的支持,但現階段碳金融場內產品與場外產品創新應以何標準為界在業內尚未有定論。
目前,我國正處深度結構調整期,以綠色金融破題高碳產業轉型,有利于推進我國綠色發展。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為抓手,推動企業、行業綠色轉型,不僅要做好相關制度建設,也要重視試點地區的銜接工作。同時,要有節奏地開展相關金融產品的創新及推廣,提高市場流動性和活性,助力我國綠色發展,打贏藍天保衛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