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市場化并網管項目管理的通知》。文件稱,各市州核準備案的市場化并網規模急劇增長,嚴重超出我省新能源消納空間,將嚴重影響我省新能源利用率。
為進一步強化市場化項目管理,明確省能源局會同省電力公司根據國家部署、省級規劃目標,以全省新能源合理利用率水平為依據,每年年初測算確定各市州當年市場化項目發展規模、結構及配套消納條件,各市州發展規模不得超過上述規模。
同時,文件還進一步規范了項目流程,全面核查項目。自2021年1月1日發文之日,各市州未納入《2021年青海省新能源開發建設方案》的市場化項目一律暫緩實施,省電力公司暫緩辦理接入電網手續,由核準機關納入項目庫動態管理。各市州已核準、已取得接入、已開工項目,經評估論證視情況納入后續年度方案,分步實施、逐年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