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提出引導非化石能源消費和分布式能源發展,在有條件的地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深入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大力發展綠色建筑,推廣裝配式建筑、節能門窗、綠色建材、綠色照明,全面推行綠色施工。
意見指出,有序發展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城。推動位于重點生態功能區內的縣城逐步有序承接生態地區超載人口轉移,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發展適宜產業和清潔能源,為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筑牢生態安全屏障提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