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東京電力公司(以下簡稱“東電”)已于5月5日啟動海底挖掘作業,為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排入太平洋修建排水口。按照計劃,海底挖掘工作擬于7月初完成。這意味著日本不顧國內外強烈反對,一意孤行,在“核污排海”問題上邁出了實質性一步。
“核污排海”真的要成為現實了?
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并非首次。2011年3月,福島核事故發生不久,東電就將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中。在當時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東電不得不暫時停止這一飽受爭議的行動,并開始建造儲水罐,儲藏福島高輻射核污染水。但鑒于需要處理的核污染水體量巨大,現已建好的容納核污染水的1044個儲水罐的總儲水能力最高只有137萬立方米,預計將于2023年被裝滿。日本政府和東電出于減少資金投入的一己私利,于2021年4月13日宣布正式決定將核污水過濾并稀釋后排入大海。
這一損人不利己的計劃受到國內外強烈反對,但日方卻一意孤行,持續推進。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5月18日公布了一份關于初步同意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的“審查書草案”,并將在公示1個月后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外界認為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獲得批準只是時間問題。在獲得該委員會以及福島縣地方政府同意后,東電即可啟動排放計劃,在2023年春季建成有關設施后,實現“核污排海”。
“核污排海”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日本政府在宣布“核污排海”決定時稱,放射性核污染水將經過處理,并聲稱處理后的核污水氚的含量非常低,不會威脅人類健康。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專家4月15日發表聲明指出,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污水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放射性碳14以及鍶90、氚等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并指出多核素去除裝置(ALPS)不能完全清除放射性物質,氚的放射性危害被低估了。在缺乏國際機構等第三方實質參與、評估和監管的情況下,日方公布數據的真實性存在很大疑問。
東電稱,福島核污染水總量在3月末達到了129.3萬噸,并且還在持續增加。按照“核污排海”計劃,核污染水將在摻入海水稀釋后進行排放,預計每升核污染水需要加入254升干凈的海水,最終向海洋排放的核污染水總量將超過3億噸。
當前,福島核事故導致的嚴重后果已不斷顯現,福島隔離區內的動物受輻射影響發生變異、福島附近海域魚類放射性物質嚴重超標、福島當地甲狀腺癌發病率大幅上升。
太平洋不是日本的排污場,海洋生態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有機整體。那些將被排放的所謂“達標”的核污染水中依然含有多種難以去除且長期穩定存在的放射性元素。國際科學界就放射性元素在生物體內的累積效應及其對生物遺傳物質的損傷早有明確共識。國際環保機構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2020年10月發表報告指出,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將嚴重損害人類的DNA。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等海洋權威機構也指出,核污染水一旦入海,在洋流作用下,放射性物質會擴散到整個太平洋海域甚至全球海洋環境中,對全球海洋生態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壞。
“核污排海”反對呼聲愈發高漲
自去年日本政府作出將核污染水排海的決定以來,環太平洋各國及日本國內民眾的強烈質疑和反對聲音一直沒有停止。中國、韓國、俄羅斯以及一些太平洋島國對日方“核污排海”的決定表達抗議和關切。多國環境保護人士、相關學者對日方的行為提出批評。日本國內多個民間組織約18萬人聯署反對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國漁業協會聯合會多次公開表明堅決反對的立場。
福島核事故11年后,日本當地超市售賣福島縣、茨城縣、宮城縣等產地的水產品和蔬菜水果的價格仍遠低于距離核輻射地區較遠縣產的同類產品價格,上述三縣聯合抵制“核污排海”的呼聲日益高漲。在日本媒體進行的輿論調查中,有近六成受訪日本民眾對“核污排海”安全性抱有疑慮。
同時,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技術工作組4月2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并未給出有關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是否安全的最終判斷,而是圍繞福島核污染水的放射性特征、環境影響評估等,對日方提出了一系列技術改進建議。事實上,日方沒有同意技術工作組對排海以外的核污染水處置方案進行評估,這使得機構無法評估核污染水處置最佳方案。
在國內外反對和批評聲音愈發強烈的情況下,日方我行我素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啟動排海相關設施建設,企圖以此造成既成事實,這種做法是對國際社會關切的熟視無睹,是對日本國內民眾訴求的置若罔聞,是對確保國際海洋生物和人類生命安全的公然挑戰。
日方應停止在“核污排海”的錯誤道路上走下去
處理福島核污染水,除了“核污排海”,日本并非無路可走。日本原子能市民委員會認為,“用大型儲存罐在陸地上保管”或“用灰漿凝固處理”是現有技術下解決核污染水問題的最佳方式,可確保核污染水在陸地上妥善儲存。因此,可以說,在已受到核污染的閑置土地上新建儲存設施應是處理福島核污染水的最佳方案。
日本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明知核污染水排海將帶來消極的跨境影響,明知其應根據《公約》承擔相應國際義務,明知國內外存在質疑和反對聲音,卻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未如實公開相關信息、未與周邊國家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未拿出監督核查可行安排的情況下,出于自身狹隘的經濟利益和政治考量,肆無忌憚強推“核污排海”。這是對國際海洋生物安全和人類生命權的嚴重侵犯,是對國際社會規則和人類良知的公然冒犯。日本應立即改弦更張,認真研究其他安全可行的處置方案,不在“核污排海”的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做一個對國際社會負責任的國家。
(作者是國際問題學者)
“核污排海”真的要成為現實了?
日本向海洋排放核污染水并非首次。2011年3月,福島核事故發生不久,東電就將核污染水直接排入海中。在當時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東電不得不暫時停止這一飽受爭議的行動,并開始建造儲水罐,儲藏福島高輻射核污染水。但鑒于需要處理的核污染水體量巨大,現已建好的容納核污染水的1044個儲水罐的總儲水能力最高只有137萬立方米,預計將于2023年被裝滿。日本政府和東電出于減少資金投入的一己私利,于2021年4月13日宣布正式決定將核污水過濾并稀釋后排入大海。
這一損人不利己的計劃受到國內外強烈反對,但日方卻一意孤行,持續推進。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5月18日公布了一份關于初步同意福島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的“審查書草案”,并將在公示1個月后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外界認為核污染水排海計劃獲得批準只是時間問題。在獲得該委員會以及福島縣地方政府同意后,東電即可啟動排放計劃,在2023年春季建成有關設施后,實現“核污排海”。
“核污排海”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日本政府在宣布“核污排海”決定時稱,放射性核污染水將經過處理,并聲稱處理后的核污水氚的含量非常低,不會威脅人類健康。但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專家4月15日發表聲明指出,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核污水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放射性碳14以及鍶90、氚等其他放射性同位素,并指出多核素去除裝置(ALPS)不能完全清除放射性物質,氚的放射性危害被低估了。在缺乏國際機構等第三方實質參與、評估和監管的情況下,日方公布數據的真實性存在很大疑問。
東電稱,福島核污染水總量在3月末達到了129.3萬噸,并且還在持續增加。按照“核污排海”計劃,核污染水將在摻入海水稀釋后進行排放,預計每升核污染水需要加入254升干凈的海水,最終向海洋排放的核污染水總量將超過3億噸。
當前,福島核事故導致的嚴重后果已不斷顯現,福島隔離區內的動物受輻射影響發生變異、福島附近海域魚類放射性物質嚴重超標、福島當地甲狀腺癌發病率大幅上升。
太平洋不是日本的排污場,海洋生態是一個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有機整體。那些將被排放的所謂“達標”的核污染水中依然含有多種難以去除且長期穩定存在的放射性元素。國際科學界就放射性元素在生物體內的累積效應及其對生物遺傳物質的損傷早有明確共識。國際環保機構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2020年10月發表報告指出,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將嚴重損害人類的DNA。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管理局等海洋權威機構也指出,核污染水一旦入海,在洋流作用下,放射性物質會擴散到整個太平洋海域甚至全球海洋環境中,對全球海洋生態造成前所未有的破壞。
“核污排海”反對呼聲愈發高漲
自去年日本政府作出將核污染水排海的決定以來,環太平洋各國及日本國內民眾的強烈質疑和反對聲音一直沒有停止。中國、韓國、俄羅斯以及一些太平洋島國對日方“核污排海”的決定表達抗議和關切。多國環境保護人士、相關學者對日方的行為提出批評。日本國內多個民間組織約18萬人聯署反對核污染水排海,日本全國漁業協會聯合會多次公開表明堅決反對的立場。
福島核事故11年后,日本當地超市售賣福島縣、茨城縣、宮城縣等產地的水產品和蔬菜水果的價格仍遠低于距離核輻射地區較遠縣產的同類產品價格,上述三縣聯合抵制“核污排海”的呼聲日益高漲。在日本媒體進行的輿論調查中,有近六成受訪日本民眾對“核污排海”安全性抱有疑慮。
同時,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技術工作組4月29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并未給出有關核污染水排放入海是否安全的最終判斷,而是圍繞福島核污染水的放射性特征、環境影響評估等,對日方提出了一系列技術改進建議。事實上,日方沒有同意技術工作組對排海以外的核污染水處置方案進行評估,這使得機構無法評估核污染水處置最佳方案。
在國內外反對和批評聲音愈發強烈的情況下,日方我行我素強推核污染水排海方案,啟動排海相關設施建設,企圖以此造成既成事實,這種做法是對國際社會關切的熟視無睹,是對日本國內民眾訴求的置若罔聞,是對確保國際海洋生物和人類生命安全的公然挑戰。
日方應停止在“核污排海”的錯誤道路上走下去
處理福島核污染水,除了“核污排海”,日本并非無路可走。日本原子能市民委員會認為,“用大型儲存罐在陸地上保管”或“用灰漿凝固處理”是現有技術下解決核污染水問題的最佳方式,可確保核污染水在陸地上妥善儲存。因此,可以說,在已受到核污染的閑置土地上新建儲存設施應是處理福島核污染水的最佳方案。
日本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明知核污染水排海將帶來消極的跨境影響,明知其應根據《公約》承擔相應國際義務,明知國內外存在質疑和反對聲音,卻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未如實公開相關信息、未與周邊國家等利益攸關方充分協商、未拿出監督核查可行安排的情況下,出于自身狹隘的經濟利益和政治考量,肆無忌憚強推“核污排海”。這是對國際海洋生物安全和人類生命權的嚴重侵犯,是對國際社會規則和人類良知的公然冒犯。日本應立即改弦更張,認真研究其他安全可行的處置方案,不在“核污排海”的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做一個對國際社會負責任的國家。
(作者是國際問題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