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國家能源局首次在電力行業組織開展了班組安全建設專項監管工作,有效地提升了電力行業班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了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的總體穩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進一步加強電力行業班組安全建設,提升電網、發電、施工等班組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履職能力,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國家能源局決定2022年繼續在電力行業組織開展班組安全建設專項監管工作。
2022年電力行業班組安全建設專項監管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電網、發電、施工等班組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履職能力,夯實電力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國家能源局決定在電力行業組織開展班組安全建設專項監管工作。為保證工作有序推進,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秉承“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治理理念,以強化安全意識、規范安全行為、提升事故防范能力、養成安全習慣為目標,以落實電力生產、施工反事故措施為抓手,推動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班組安全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提升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水平,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
二、工作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17〕1986號);
(三)《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安全文化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20〕36號);
(四)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的通知(國能安全〔2014〕161號)
(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20〕33號)
(六)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電力安全生產“十四五”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21〕62號)
(七)《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電力安全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能綜通安全〔2019〕90號);
(八)《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導則》(NB/T 10096-2018);
(九)《關于印發電力行業班組安全建設現場核查參考清單的通知》(全國電力安委辦文件)
(十)原國家安監總局、原電監會關于發電、電網、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相關文件;
(十一)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
三、重點工作內容
(一)加強班組安全技術建設
推動電力企業加強班組安全技術建設,利用技術創新提升安全生產水平;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加強班組員工技能培訓,提升崗位履職能力;推廣基于物聯網等技術的智能安全工器具和實時在線防止電氣誤操作系統應用,利用視頻和大數據進行人員身份識別、行為識別、定位識別,加強作業現場管控,最大程度杜絕或減少違章行為。
(二)加強班組安全管理
推動電力企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體系,重點強化生產、施工反事故措施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在班組層面的落實;持續推進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核心的本質安全建設,強化對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整治的分級分類督辦;將外協隊伍、勞務派遣和實習人員納入班組統一管理,開展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加強班組安全工作績效考核,促進各項管理制度有效落實。
(三)加強班組安全文化建設
推動電力企業大力弘揚“和諧守規”電力安全生產文化,將“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度融入班組安全文化建設;開展安全文化大討論,牢固樹立“事故可防可控”觀念;推進電力安全文化制度建設、品牌企業創建等重點工作;探索利用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形成與新技術融合的電力安全文化新形態。
(四)強化班組安全責任落實
推動電力企業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班組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將企業安全目標落實到班組,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結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實際,建立動態的安全履職責任清單和權力清單,完善電力事故事件責任追究制度,以嚴格的監督考核保證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
四、工作安排
(一)企業推進階段
電力企業參照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以電力行業生產、施工反事故措施的落實為主要抓手,結合企業實際,組織開展電力安全建設示范班組創建、安全生產人員崗位履職能力測評、安全知識培訓與競賽等相關工作。
(二)現場核查階段
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和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結合年度安全生產檢查等工作,以適當的方式對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工作進行現場核查;國家能源局將會同電力企業集團總部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以“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電力企業班組安全建設工作進行現場督查。
(三)總結提高階段
1. 各電力企業和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各省級電力管理部門于10月14日前分別將工作開展情況和現場核查情況總結報國家能源局。
2. 根據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和現場核查情況,國家能源局組織編制《2022年度電力行業班組安全建設工作情況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電力企業在班組安全建設工作中,要注意貼近實際,結合生產、施工反事故措施中對于班組作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班組安全建設,不斷提升本單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員工的履職能力。
(二)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和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指導;要客觀、如實地反映各單位班組安全創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問題和短板,督促電力企業切實把班組安全建設落到實處,抓出實效。
(三)相關行業協會可建立企業間班組安全建設交流平臺,交流和推廣各單位班組安全建設典型經驗和做法,促進行業整體水平的提升。
(四)專項監管工作開展中應嚴格遵守當地政府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