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我國新能源裝機出現大幅增長,但是在局部地區也同時出現了棄風棄光率提升的現象。
棄風棄光現象曾是制約我國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因素。有人形象地比喻,風電光電就像地頭的農特產品,隨著種植規模擴大,當地老百姓吃不完,深加工能力跟不上,外送物流渠道又不暢通,只能將一部分白白扔掉。由此可見,棄風棄光的根源,是一定區域內的新能源電源建設速度超出消納能力,從而造成能源的規模化發展和高效消納利用之間的矛盾。
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在“雙碳”目標下,我國已明確到2030年,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從國家規劃、能源消費的低碳化趨勢和新能源裝備技術等各個層面,都釋放出了新能源進一步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利好信號。
但要引起警惕的是,如果忽視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等制約因素,那么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還有可能重演大規模棄風棄電的困境。因此,我國新能源發展面臨著既要大規模開發、又要高水平消納、更要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等多重挑戰。
日前公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指出,我國可再生能源將進入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在這一判斷中,“高質量”不難理解,所謂“躍升”,既是裝機規模的跨越式發展,也是可再生能源在電力消費中的占比快速提升,更是發展模式由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的新轉變。以風電、光電為代表的新能源作為可再生能源的主力軍,將在未來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中起到“挑大梁”的作用。因此,必須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和系統觀念,有效化解新能源發展面臨的各種挑戰。當務之急是要統籌解決好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高水平消納,以及保障電力安全可靠供應之間的關系,協同推進新能源的規模、效益和安全。
一方面,要挖掘新能源就地消納的潛力。從利用方式看,新能源就地消納是最經濟的方式。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納水平,需要進一步挖掘潛力空間,鼓勵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推動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體現優先地位,為市場主體提供功能健全、友好易用的綠色電力交易服務。同時,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提高終端用能的新能源電力比重。
另一方面,要加快外送通道建設。特高壓輸電線路就像電力“高速公路”,在新能源就地消納能力有限的情況下,通過外送通道將新能源電力輸送至用電負荷較高的發達地區,既能滿足產業聚集地區用電需求,也能實現新能源電力的有效利用。從長遠看,提高新能源消納水平,需要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突破省際壁壘,從電網技術、交易機制、基礎設施等多方面發力,實現新能源電力在全國范圍內的合理配置。
此外,還需要探索多渠道儲能路徑。近年來,不少新能源富集地區實施了抽水蓄能、綠電制氫等儲能項目,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能源的利用水平。通過將暫時富余的風電、光電轉化成其他形式的能源,在用電高峰時再次轉化成電能輸出,可以有效實現新能源電力的“錯峰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