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啟東市人民政府發布啟東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從建設“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鎮(園區)”著手,逐步推進開發試點工作,確保2023年底前全市完成“5432”試點工作目標任務,即黨政機關建筑、事業單位等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力爭超30萬千瓦。
結合國內典型光伏開發建設經驗,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主要采用屋頂租賃、電量或電價收益分成、屋頂業主自主投資等模式,快速高效推動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1. 屋頂租賃模式。在具備應用條件試點的建筑、構筑物屋頂,由開發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可采用屋頂租賃模式,租賃費用應當按照屋頂裝機實際面積確定單價,由開發企業按年向屋頂業主支付租賃費用。
2. 電價優惠模式。在屋頂光伏電站運營期內,開發企業與屋頂業主協商確定,業主使用屋頂電站所發電量,可按照上網電價給予一定優惠折扣。
3. 業主自主投資模式。工商業屋頂業主可自行投資,在自有產權屋頂開發建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并自行運維;經濟基礎較好的農戶也可自行建設屋頂光伏項目并自行運維。不允許光伏開發企業、光伏設備經銷企業通過農戶融資貸款或引入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貸款建設光伏項目,轉移屋頂光伏投資主體,增加農戶經濟負擔及金融風險。
原文如下: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啟東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啟東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意見》已經市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啟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啟東市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實施意見
為充分利用我市屋頂資源,推動屋頂分布式光伏集約化開發,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名單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1〕84號)精神,按照《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整縣(市、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的通知》(蘇發改能源發〔2021〕117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戰略,自覺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和提高能源發展質量為中心,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推進實施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和“鄉村振興”兩大戰略,努力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結構不斷優化,為譜寫“強富美高”新啟東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則
——有序規劃,整體推進。進一步梳理全市屋頂資源,完善整市開發試點方案,合理布局開發區域,從示范項目、示范建筑著手,整村、整鎮(園區)逐步推進,分批有序實施。
——因地制宜,景觀融合。充分考慮光伏發電與周邊環境景觀相融合,因地制宜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形成與“美麗啟東”相結合、與城市空間相統籌、與建筑風格相協調的新型能源景觀。
——示范帶動,創新機制。在市屬國有企業帶頭開發的示范作用下,按照“競爭不壟斷”的要求,調動全社會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積極性,形成“政府帶動、企業參與、百姓受益”的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模式。
——規范建設,確保安全。進一步落實項目開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選址、設計、施工、并網和運維等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系統可靠性和安全性。
(三)工作目標
從建設“分布式光伏示范項目”“分布式光伏示范建筑”“分布式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示范鎮(園區)”著手,逐步推進開發試點工作,確保2023年底前全市完成“5432”試點工作目標任務,即黨政機關建筑、事業單位等公共建筑、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屋頂總面積安裝光伏發電比例分別不低于50%、40%、30%、20%。新增屋頂分布式光伏裝機規模力爭超30萬千瓦。
二、工作要求
(一)構建平臺引導共同開發
按照“政府引導、公司運作、政策支持、社會參與”的方式,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統籌國資平臺,引進戰略合作主體,搭建市級平臺,開展資本或業務合作,形成優勢互補、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運作模式。由市屬國有企業會同優質企業共同搭建專業光伏投資運營平臺,重點對黨政機關和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資源統一管控、統一開發,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工商業、居民戶用屋頂資源的開發。
(二)科學布局融合景觀環境
科學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區域,相關部門要對涉及城區、景區、規劃區等敏感區域的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提供指導約束,保障城鄉景觀風貌。項目實施與景觀環境相協調,根據建筑結構、安裝場地和周邊環境等因素,合理選擇組件類型、尺寸、顏色和安裝位置,做到整齊對稱、色調和諧、美觀統一。鼓勵打造光伏車棚、光伏路燈、光伏廊架等新景觀,鼓勵采用BIPV等新技術,營造建筑現代美感和科技感。
(三)整體推進強化增量管理
充分發揮整體規模效應,實現屋頂分布式光伏集中連片、規?;_發和規?;\維,做到集中連片推進、統一開發管理、規模運營維護。加強增量屋頂管理,對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新增建筑在規劃、設計過程中應布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并與建筑一體驗收。新建工業園區、新增重大項目等原則上應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鼓勵其他各類新建建筑布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
(四)創新試點加強儲能建設
結合區域實際情況,開展多形式的創新試點。選擇部分有代表性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工商業建筑等,開展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試點或建筑外立面光伏發電工程改造試點,與建筑物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安裝、同步驗收,形成美觀實用、經濟效益可觀、示范效應顯著的樣板工程,降低建筑能耗。積極探索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高新能源消納能力。結合老城區改造,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具備條件的居民樓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鼓勵在工業用戶側配套建設儲能設施,構建與公共電網功率穩定交換的新能源微電網。鼓勵分布式光伏項目預留儲能設施接口,鼓勵建設統一的運行監測平臺,實現屋頂分布式光伏可量、可測和統一運維。
(五)落實責任強化安全管理
強化光伏施工運營安全。加強對分布式光伏項目投資、建設、運維主體的資質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設計和建設光伏發電設施,選用安全可靠的光伏發電設備,特別是要注意電氣安全、消防安全和房屋結構安全等問題,確保施工和運營安全。同時考慮啟東多風季節影響,確保光伏設備安全高效運行。
三、建設規模和進度安排
建設規模:圍繞“5432”目標任務,計劃全市完成黨政機關屋頂0.3萬千瓦;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1.2萬千瓦;工商業屋頂18.5萬千瓦;居民屋頂10萬千瓦。合計新增裝機規模30萬千瓦。
進度計劃:2022年底前完成黨政機關和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建設合計1.5萬千瓦試點任務,完成工商業和居民屋頂光伏40%試點任務;2023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試點任務。
四、開發模式
結合國內典型光伏開發建設經驗,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主要采用屋頂租賃、電量或電價收益分成、屋頂業主自主投資等模式,快速高效推動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
1. 屋頂租賃模式。在具備應用條件試點的建筑、構筑物屋頂,由開發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項目,可采用屋頂租賃模式,租賃費用應當按照屋頂裝機實際面積確定單價,由開發企業按年向屋頂業主支付租賃費用。
2. 電價優惠模式。在屋頂光伏電站運營期內,開發企業與屋頂業主協商確定,業主使用屋頂電站所發電量,可按照上網電價給予一定優惠折扣。
3. 業主自主投資模式。工商業屋頂業主可自行投資,在自有產權屋頂開發建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并自行運維;經濟基礎較好的農戶也可自行建設屋頂光伏項目并自行運維。不允許光伏開發企業、光伏設備經銷企業通過農戶融資貸款或引入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貸款建設光伏項目,轉移屋頂光伏投資主體,增加農戶經濟負擔及金融風險。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22年1月至6月):完善整市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方案,落實屋頂資源、運行模式、電網消納、運營維護、收益分配、政策支持等工作,建立全市屋頂光伏開發項目庫;盡快完成協議簽訂、項目備案等工作,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確保按期開工。
(二)實施階段(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各投資主體按照計劃,在確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連片推進;國網啟東市供電公司要加強對項目接入條件的確認并組織對接入方案評審和批復;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監督管理。
(三)考核評估階段(2022年、2023年年底):項目建設完成后,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財政局等職能部門、專家開展考核及現場評價,確保項目建設、運行條件滿足示范縣(市、區)要求,考核結果分別納入全市各區鎮高質量發展考核和國企考核。
(四)總結推廣階段(2023年12月):對試點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進一步完善推廣整縣(市、區)全屋頂分布式光伏的體制機制,為試點轉向全市規?;茝V應用,及時總結先進試點經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考核
市政府成立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相關分管市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推進各項工作。各區鎮要相應成立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領導小組,推進落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管轄范圍和職責,抓好試點項目前期準備、項目建設、運營維護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整村、整鎮(園區)屋頂分布式光伏試點工作納入2022、2023年全市高質量發展考核。
(二)籌建運營公司
市屬國有企業會同具有投資能力、光伏開發經驗豐富、具備光伏設計、施工和運維資質的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合作,實行市場化運作,進行屋頂光伏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運營。對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資源制定個性化工作推進方案,對符合布局規劃、滿足安裝和接入條件的屋頂資源,以公開招投標、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種形式,完成相關協議簽訂,依法依規確定工程建設單位,優先采購本地優質價廉的太陽能電池、組件產品,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引入專業監理機構和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高質量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工程。
(三)強化政策扶持
行政審批部門進一步優化試點項目審批流程,實行試點項目整體打包備案。國網啟東市供電公司進一步優化接網服務,簡化分布式光伏并網服務流程。在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項目發電收益中,提取20%設立鄉村振興發展資金支持光伏發展。鼓勵金融、保險機構加大對整市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資金支持力度,開展試點項目承保工作。
(四)加強宣傳推廣
發揮政府帶頭示范效應,充分利用各種大眾媒介,廣泛宣傳分布式光伏規?;_發的重要意義,提高社會關注度和參與度,形成政府有效引導、企業大力發展、各界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高效推進全市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發展。
(五)做好消納保障
國網啟東市供電公司密切配合全市屋頂光伏試點建設工作,充分考慮分布式光伏大規模接入需要,積極做好電網規劃銜接、變電項目推進、電網升級改造等工作,確保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安全穩定運行。對建有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提升其有序用電等級,執行有序用電期間根據企業光伏發電規模予以優先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對建有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其光伏自發自用電量可不納入區鎮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優先支持建有光伏發電項目的企業申報節能低碳資金、評選綠色工廠及企業增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