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月上旬投票否決后,6月22日,歐洲議會終于“統一”意見,歐洲議會通過了三項氣候變化相關的重要歐盟法律草案,分別是:
涉及碳排放交易系統(ETS)的改革
被稱為“碳關稅”的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相關規則修正
以及設立社會氣候基金(SCF)
歐委會草案、6月8日擬投票方案與新規則具體內容對照如下表:
C歐洲議會以450票贊成、115票反對、55票棄權通過了關于建立世界上第一個碳邊界調整機制!因為征稅范圍調整,將對中國制造業產生不利影響。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擴大納入行業將增加我國企業碳成本。新規則將對新增納入行業的出口帶來一定影響。
根據海關數據顯示:2021年有機化學品出口共計2114.7萬噸,出口金額為692億美元,其中根據化學品平均產值排放計算2021年我國化學品出口對應排放超過1000萬噸,出口歐盟也占到一定比例,CBAM正式啟動需要繳納的碳成本粗略估計在2-5億歐元之間。另一方面,CBAM機制推動歐盟碳市場免費配額的退出,將增加歐盟整體產品的成本,也將促進我國歐盟進口產品價格的上升,促進相關行業下游產品價格的一定程度上漲。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研究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張淑翠表示,歐盟碳關稅將降低中國相關產品貿易競爭力,對相關行業出口造成沖擊,以及倒逼中國加速實現能源轉型,盡快完善碳市場和碳定價機制。
不僅如此,歐洲這項法案還會增加電力間接排放將加大綠電消費需求。歐委原草案并未將電力間接排放納入CBAM范圍,但新規則明確提到納入電力間接排放。對于我國出口型企業而言,在生產中使用綠電,將降低企業的間接排放量從而降低企業的CBAM成本。當前,綠電交易在國內是企業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途徑,CBAM價格的傳導作用,有可能成為促進國內綠電開發與消納的重要積極因素。
當然,當前國內外環境的多變性預示著CBAM的進程仍有變數,其規則也將持續變化。就碳關稅這一機制本身而言,歐盟碳關稅是起點,但不會是終點,以美國、加拿大為首的發達國家對于設立自身碳關稅機制的動作越來越頻繁。因此,對我國企業而言,短期來看,可以利用機制不完善或者過渡期等階段性特點來延緩或降低碳關稅付費,但從長期來看,唯有通過加快用能結構低碳化轉型和提高碳管理能力,才是應對國際間碳關稅機制發展的根本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