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包括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市配售電行業協會、鄭州航空港興港電力有限公司在內的30家單位此前向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名提交的《關于盡快出臺理順輸配電價結構的過渡性措施,解決增量配電網發展堵點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已得到國家發改委答復(以下簡稱“答復文件”)。
答復文件稱,《建議》提出的持續深化輸配電價改革,積極理順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結構等建議,對促進增量配電網業務改革試點具有重要意義,國家發改委正積極研究推進相關工作。下一步,國家發改委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輸配電價改革,積極理順輸配電價結構,為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創造更好條件:一是科學核定第三監管周期(2023--2025 年)省級電網輸配電價,進一步理順不同電壓等級輸配電價結構。二是全面評估增量配電網業務改革試點工作情況,進一步完善增量配電網價格形成機制。三是強化政策協同,支持和鼓勵增量配電網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電源等協調發展;規范省級電網、增量配電網經營行為,保障增量配電網合法經營。
國家發改委針對《建議》的回復
今年5月,業內知情人士曾告訴記者,作為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雖自電改初期以來就獲得了國家政策上的支持,但事實上,增量配電網的價格形成機制不合理,輸配電價結構不理順的例子很多、危害非常嚴重。因此,業內30家單位向國家發改委聯名提交了《建議》。《建議》提到,當前增量配電網業務的推進面臨著重重阻礙,如:交叉補貼混雜在輸配電價之中,導致輸配電價無法反映真實成本,特別是低壓配電價格過低與低壓配電投資嚴重不匹配;省級電網的輸配電價定價權屬于中央,配電網的配電價格定價權屬地方,但配電網與省級電網的“結算定價權”歸屬不明,配電網只能作為同電壓等級的“大用戶”跟省級電網結算,只能獲取很少的輸配電價電壓級差,不能分享合理的基本電費,收益無法匹配企業的配電網投資和運營成本,致使試點項目大面積虧損,嚴重打擊了投資積極性,成為阻礙增量配電網發展的堵點。由于價格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自2016年就開始的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目前陷入停滯,多數項目或名存實亡,或苦苦支撐;如再不出合解決措施,可能絕大部分項目都無法生存。對此,《建議》懇請國家在妥善處理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關系、研究建立長效機制的同時,盡快出臺一些臨時性措施、制定過渡性方案,以解增量配電網的燃眉之急。具體建議盡快出臺理順輸配電價結構的過渡性、臨時性措施,并盡快出臺提高增量配電網接入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的具體措施;此外,加大執法力度,保護增量配電網的經營權。
《建議》原文
(名單略)
答復文件指出,當前,部分增量配電網試點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問題,受多方面因素影響。一是配電網建設運營屬于公用事業,本身具有投入大回收期長、收益率不高、前期經營壓力相對更大的特點。二是部分試點項目前期經濟性評估不夠充分、盈利模式較為單一,或受經營區內招商引資情況和用電量增速不及預期等客觀因素影響,收益率偏低。三是我國居民、農業用電實行低電價,工商業用戶承擔了對居民、農業用戶的電價交叉補貼,高電壓等級用戶承擔的補貼水平更高,導致不同電壓等級電價價差不完全合理。客觀上解決電價交叉補貼問題、理順不同電壓等級輸配電價結構,面臨諸多制約,涉及面廣、影響大,必須鋪序漸進、逐步解決。
據了解,自2016年起,國家發改委先后分五批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近年來,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開展配電網建設、運營,努力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電服務,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合理制定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促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平穩推進。2017 年12月,國家發改委出臺了《關于制定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規〔2017〕2269號),明確了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形成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