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有關方面反映,秦皇島港等環渤海港口下水煤現貨價格上漲較快。按照國家和省發展改革委切實做好煤炭保供穩價工作,保障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工作部署要求,市發改委對我市部分煤炭經營企業煤炭價格執行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省發展改革委的政策規定,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長期交易價格每噸570~770元(含稅)。經營者的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不得超過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煤炭現貨交易銷售價格不得超過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的50%。
市發改委要求嚴禁通過任何方式變相突破已簽訂的電煤中長期交易價格,嚴禁以“陰陽合同”等方式額外加價,嚴肅查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違法違規行為,實行信用聯合懲戒,堅決維護煤炭市場價格秩序。
下一步,市發改委將配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的違法行為,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對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的煤炭經營企業立即進行提醒約談,經提醒約談仍拒不改正的,將作為涉嫌哄抬價格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