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近日宣布,正式批準歐盟委員會此前建議的有關控制能源價格的緊急措施。措施的三大要點是:限電、限價、征收暴利稅。
2.png歐盟成員國同意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間主動減少10%的用電量,其中在用電高峰時段減少5%的用電量。具體的限電節電措施由成員國自行決定。
3.png歐洲理事會同意將歐盟內發電企業的收入上限設定為每兆瓦180歐元,這個限額適用于使用可再生能源、核能和褐煤發電的企業。原因是這些企業今年受益于歐洲能源定價機制而獲得了意料外的超額收入。
4.png歐盟成員國同意對使用原油、天然氣和煤炭等化石能源發電的企業設置臨時性強制義務捐助。捐助額按可稅利潤計算,如果該發電企業今年和明年的利潤超過2018年以來年平均利潤的20%,超出部分將被作為義務捐助由政府征收,用來補貼因電價上漲受損失的家庭和企業。歐洲理事會同意成員國為中小型用電企業設置臨時最高限價,如果必要這個限價可以低于成本。歐洲理事會強調這些措施的臨時性和特殊性,僅在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2月31日間執行。其中,限制相關企業收入上限的規定只適用于今年12月1日和明年上半年。塞浦路斯和馬耳他兩國可以不受這些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