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針對《關于推動農林生物質發電開展“隔墻售電” 促進產業實現市場化良性循環的提案》給予答復。
其中指出,下一步,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通過市場化體制機制創新,減少農林生物質發電企業對補貼的依賴,積極研究支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政策。
以下為原文:
關于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2355號(經濟發展類145號)提案的答復復文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農林生物質發電開展“隔墻售電” 促進產業實現市場化良性循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并商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我國生物質發電建設規模快速增長,技術和裝備制造水平持續提升,不僅在加快處理農林廢棄物和生活垃圾等各類城鄉有機廢物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而且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助力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等作出了積極貢獻。2020年以來,國家能源局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共同出臺年度產業政策,進一步完善生物質發電開發建設管理,按照“以收定支”原則,通過央地分擔、競爭配置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作用,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和發電成本降低。您提出的關于推動農林生物質發電開展“隔墻售電”,促進產業實現市場化良性循環的建議很有參考價值,我們將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吸收。
2021年12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印發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深入推進能源領域“放管服”改革,著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通知》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深入推進公平競爭實質性審查,鼓勵市場主體參與跨省跨區交易。2022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提高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2022年6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氣象局、林草局九部門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舉措,提出要健全可再生能源市場化發展體制機制,健全綠色能源消費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各地在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建設方面做了積極的探索。2019年12月,江蘇能源監管辦、江蘇省發展改革委制定并發布《江蘇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進一步規范江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加快推進分布式能源發展。2021年11月,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起草《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修改稿)》并發布征求意見函,提出開展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及相關規則機制,推動以海上風電、光伏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通過市場化體制機制創新,減少農林生物質發電企業對補貼的依賴,積極研究支持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的價格政策。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