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宣昌能11月5日在第五屆虹橋國際經濟論壇“推進轉型金融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分論壇上表示,國際社會普遍關注應對氣候變化,中國也已作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承諾。實現上述目標需要巨額資金支持,僅靠公共部門無法滿足,需充分動員國際國內市場資金,發揮金融“加速器”的作用。
宣昌能介紹稱,2016年以來,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和完善頂層設計,確立了綠色金融發展“五大支柱”,有效發揮了綠色金融在資源配置、風險防范和價格發現上的“三大功能”。近兩年來,綠色金融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修訂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發布了《中國綠色債券原則》,與歐盟共同制定了《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極大地便利了境內外資金支持我國綠色發展,同時開展了氣候風險壓力測試,引導金融機構識別和管理好氣候相關的金融風險。截至今年9月末,中國本外幣綠色貸款余額達20.9萬億元,同比增長41.4%;綠色債券存量規模1.26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二,中國綠色金融市場對全球的吸引力和影響力不斷提高。
宣昌能表示,在通過綠色金融支持“綠色”經濟活動的基礎上,也要看到,推動煤炭、建筑等高碳行業穩步實現低碳轉型,也是實現碳中和的重要內容。因為不屬于“綠色”范疇,部分高碳行業無法從現有綠色金融體系獲得轉型所需資金,這是國際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近兩年來主要國家積極探索轉型金融,但缺乏普遍認可的概念和框架,影響了市場資金支持低碳轉型的效果。
宣昌能進一步表示,在國內,人民銀行積極開展轉型金融的探索與實踐,于2021年推出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用于支持煤炭清潔高效加工、煤電清潔高效利用等領域。2022年10月末,人民銀行通過該工具向金融機構發放低成本資金664億元。轉型金融產品也日益豐富,已經推出了轉型債券、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等創新產品,有助于促進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領域,滿足市場投資需求。“未來,人民銀行將進一步做好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的有效銜接,將綠色金融的成功做法和經驗推廣應用到支持轉型經濟活動的領域。”他說。
宣昌能談到,在國際上,人民銀行作為二十國集團(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結合各方需求,在今年牽頭制定了G20轉型金融框架,明確了框架的五支柱,即制定轉型活動的界定標準、鼓勵企業披露轉型相關信息、發展轉型金融工具、制定轉型激勵措施、降低企業轉型對員工就業等的影響,并就落實各支柱提出了具體的原則建議,已經10月G20財長和央行行長會批準。“作為一項全球公共品,相信G20轉型金融框架將有助于國際各方構建自身轉型金融政策,促進轉型金融相關標準、產品和市場聯通,便利國際市場資金服務低碳轉型。”他表示。
“實現經濟綠色低碳轉型需要金融機構和企業等市場主體共同努力。”宣昌能表示,期待看到各方更廣泛地參與綠色低碳投資,發揮好金融在支持應對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