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七次締約方大會(COP27)正在埃及濱海城市沙姆沙伊赫舉行。本次大會首次將氣候賠償問題列入正式議程,同意討論發達國家是否應該對最易受氣候變化影響的不發達國家進行補償。會議期間,發展中國家領導人呼吁設立氣候“融資機制”,讓造成污染的發達國家和石油公司為氣候變化對發展中國家造成的嚴重影響埋單。
聯合國氣候大會主席國委托相關機構進行的一項研究報告顯示,到2030年,發展中國家每年約需要兩萬億美元資金應對氣候變化,其中一半需要外部融資。早在2009年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發達國家就做出承諾,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資金支持,但至今沒有兌現。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會議上表示,2030年,發展中國家的適應需求將飆升至每年3400億美元之多。然而,目前對氣候適應的支持還不到這個數額的1/10,代價卻是由最脆弱的人群和社區承受,這是不可接受的。他呼吁發達國家拋開借口,拿起工具箱來解決問題。
會議期間,中國代表團舉辦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環境、氣候、經濟效益多贏”“清潔能源發展及綠電轉化應用”“綠色生活,共建共享——倡導公眾參與綠色行動”等主題邊會活動。全球適應中心首席執行官帕特里克在參加中國適應氣候變化戰略與行動邊會上說:“‘宜未雨而綢繆,毋臨渴而掘井’。這句古老的中國諺語讓世界明白了為什么中國在氣候適應方面是如此非凡的引領者。”他的話引來陣陣掌聲。
中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國家聯絡人11日向公約秘書處正式提交《中國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進展報告(2022)》,報告反映了2020年中國提出新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以來的進展,體現了中國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決心和努力。中國氣候變化談判代表團團長、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說,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執行秘書西蒙·斯蒂爾在與中國代表團舉行會談時,高度贊賞中國始終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堅定立場、將氣候承諾化為實際行動的精神。他認為,當前,國際社會正面臨能源危機,中國在氣候變化領域持續取得實質性進展,在推進全球應對氣候變化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