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娛樂圈新聞曬出的中國臺灣地區臺北市住宅電費數字引發熱議,令“臺灣電價到底有多貴”沖上熱搜。電費水平與當地的能源結構、氣候條件、電價機制及個體用電習慣直接相關,記者對相關要素和公開數據進行了梳理,有助于我們了解“天價電費賬單”從何而來。
臺灣地區電價機制
若數據真實,這座位于臺北松勇路的住宅5月12日至7月11日的電費為6萬多新臺幣,7月12日-9月12日的電費更是高達9萬多新臺幣。以夏季兩個月電費94201元新臺幣換算,約合21820元人民幣。據臺灣媒體報道,該豪宅室內面積約400平方米,該小區除了室內全熱交換器、全屋制冷等“耗電大戶”外,還需支付不菲的公共設施電費分攤,包括小區大廳、庭園、休閑設施等。臺媒推算,7-9月,包括公共用電在內,該豪宅月均用電量超過6700度。
臺灣地區能源匱乏,進口能源比例高達98%。由于夏季高溫,空調制冷用電大增,臺灣電力公司(下稱臺電)必須啟動發電成本較高的機組,臺灣地區自1989年啟用季節電價,每年6-9月實施較往常更高的夏季電價,自10月1日起恢復非夏季電價。
據臺電統計,今年6-9月,臺灣地區每戶夏月平均用電量為433度,非夏月平均用電量312度,夏季的月均用電量比非夏月高出近40%。由于夏季用電量和電價同時增加,導致更易出現夏季電費大增的現象。
對于臺灣地區居民家庭,可以選擇非時間電價或時間電價兩種方式計費。非時間電價也稱累進電價,相當于我們熟悉的階梯電價,按照用電量分段計價,與什么時間用電無關。時間電價也稱分時電價,尖峰時段電價是低谷電價的3倍以上。
一般家庭由于用電量較少且低谷時段(22:30-07:30)用電量不多,故多采用階梯電價計費。以夏月為例,假設每月用電433度,其中的120度每度電價為1.63元新臺幣(與非夏月單價一致),121度-330度部分對應每度2.38元新臺幣,剩余103度對應3.52元新臺幣,逐級增加。簡言之,用電量越大、單價越高。
今年6月底,臺經濟主管部門以燃料價格上漲為由,宣布自7月1日起對用電大戶調漲電價,產業界高壓、特高壓電力用戶電費上調15%,遠超預估的8%;用電超過1000度以上的住宅用戶,超出千度部分調漲9%,受影響住宅用戶約36萬戶;整體平均電價上調8.4%,超出了電價單次漲幅3%的天花板,平均電價由每度2.6253元新臺幣調漲到2.8458元新臺幣。
臺電強調,每月用電量1000度以下、約占97%的用戶不調漲。即便如此,電價調幅超出預期和只向大用戶“開刀”引發了工商界的廣泛批評,也引發了間接推漲物價水平的擔憂。
1000度以上的住宅用戶也在此番電價調漲之列
記者注意到,根據臺電調整后的居民電價表,當夏月用電量超過千度,從1001度開始,每度電價將達到6.99元新臺幣(約合1.62元人民幣)。對于高耗電的高檔住宅而言,電費自然水漲船高。
俄烏沖突推高發電成本,“棄核”電力缺口難填
高度依賴進口燃料的能源結構,導致臺灣地區極易受國際能源格局變化影響,今年俄烏沖突后全球燃料價格大漲對臺灣地區產生了直接沖擊。
臺電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臺灣火力發電板塊整體成本同比大漲88%,其中燃煤發電成本和燃氣發電成本分別上漲126%和69%。臺電每度售電的稅前盈虧,去年決算數據為0.1239元新臺幣,今年截至10月底的數據為-1.0093元新臺幣。
左欄(2021年全年)、右欄(截至2022年10月)不同電源形式發電成本的變化。來源:臺電官網
這給臺電留下了巨大的財務窟窿,漲電價也只是杯水車薪。截至9月底,臺電稅前虧損已達到1977億元新臺幣。
為了“拯救”陷入巨虧泥淖的臺電,臺經濟主管部門明年度編列預算近2165億元新臺幣,其中“穩定供電建設方案”1500億元的增資案就占預算近7成。此外,臺電計劃發行500億元特別股“自救”。
臺灣地區業界、學界更擔心的是,今年7月的漲價只是第一波,即便燃料價格不上漲,臺灣電價也避免不了向上走。
發電成本走高的推手之一是臺灣地區的棄核政策。
臺灣地區的核電建設始于上世紀70年代,核一、核二、核三廠恰是源于上世紀70年代兩次石油危機對臺灣經濟發展造成的嚴重影響,敲響了能源安全的警鐘。價格低廉且供應穩定的核電多年來為臺灣地區的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臺電最早于1978年首次提議建設第四座核電廠,該項目自誕生之日起便風波不斷,歷經多次停建、復建、延期。日本福島核事故后的“反核”浪潮下,臺灣當局最終于2015年作出“核四封存停工”的決定。
目前,臺灣地區的核一廠已步入退役,核二、核三廠在運。按照計劃,核二廠2號機組及核三廠兩臺機組的運行執照將在2023-2025年到期。該地區原子能委員會去年否定了上述機組延役的可能性。
中新網援引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臺灣“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葉宗洸認為,臺當局最需要檢討的就是現行的能源政策。臺電今年的發電成本飆漲,比例過高的火力發電(包含燃煤與燃氣)是主因。臺灣地區整體火力發電占比已連續兩年上升,去年的火電占比更高達83.4%。在核二1號機于去年7月停止運轉后,今年全年的火電占比一定還會增加,導致發電成本“完全沒有下降”的可能性。
他進一步指出,核電去年發出278億度電,每度電的成本是1.39元,比火力發電、綠電都便宜許多;回顧過去六部核電機組都正常運轉時,每年供電超過400億度,當時的成本每度僅1元。
臺灣地區徹底放棄核能后的電力缺口寄希望于用新能源去填補,并不現實。風力、光伏不能穩定供電、利用率低且系統成本并不低。“非核”、減碳和電力穩定、廉價,難以同時實現。
記者此前測算,風力發電機組年利用率只有28%~38%,當年9月至次年4月是臺灣的盛風期,發電效率很高,而臺灣用電高峰卻是每年的6月至9月,兩者“完美錯過”。除發電不穩定和利用率低等缺陷之外,無論是光伏發電還是陸上風電都需要考慮地形因素,臺灣地形以山地為主,約占土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二,可利用的土地資源十分有限。
困擾臺灣電力系統的還有穩定性之虞,電力供應不穩近年來受到臺灣各界高度關注。
臺灣地區今年3月3日上午無預警發生停電事件,各地傳出停電災情,范圍包括臺北、新北、苗栗、臺中、臺南、高雄。2021年5月13日下午,臺灣電力公司無預警通知,因位于高雄的興達電廠發生事故全廠停機,目前系統供電能力不足,15時開始執行緊急分區輪流停電。此次事故導致全臺各縣市共約400萬戶、1319萬戶次受影響。2017年8月15日,臺灣曾發生大停電。當時,桃園大潭電廠6組機組跳機,造成全臺17縣市大規模停電,影響戶數達688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