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氫能產業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實現多元化應用場景示范,初步形成有規模有效益的氫能產業發展格局,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氫能力達到20萬噸/年左右的制氫、儲氫基地,建成一批氫氣充裝站及加氫站,開展短距離氣態配送體系、長距離液氫輸送和管道輸氫綜合互補的輸氫網絡體系建設。引進培育氫能企業20家以上,年產值達到100億元。
在產業布局上,建設“一個走廊,兩個示范區,兩個基地”:
一個氫能走廊:沿“一帶一路”通道節點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就近消納體系,打造甘肅氫能走廊。
兩個示范區:基于河西地區可再生能源優勢,依托酒泉、張掖先行先試,建設綠氫生產及綜合利用先行示范區。在隴東地區,以慶陽為核心,基于多種能源富集的優勢,布局氫能—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示范區。
兩個基地:借助建設“蘭白兩區”契機,發揮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優勢,打造氫能產業創新基地。依托蘭州、定西及周邊地區制造業優勢,布局氫能裝備制造業基地,重點發展氫能基礎材料和氫能裝備制造產業。
甘肅省將依托資源合理布局制氫基地,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河西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試點示范,逐步擴大制氫規模,建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綠氫生產基地。在工業副產氫較多的蘭州及隴東地區,根據市場需求,利用工業副產氫提純制氫。
在氫能運輸領域,推進短距離高壓管束車運輸和長距離低溫液態運輸,開展天然氣管道摻氫、純氫管道輸氫等應用試點。
以需求為導向統籌布局加氫站。支持在現有加油加氣站基礎上改擴建加氫站,探索四合一(加油、加氣、加氫、充電)等綜合站和站內制儲加(制氫、儲氫、加氫)一體化加氫站建設新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布局建設“分布式光伏+制氫、儲氫、加氫”一體化示范應用。
在應用場景拓展上,鼓勵冶金行業探索綠氫冶金技術研發應用。探索液氫在航天領域的應用。在天然氣短缺的市州,探索天然氣摻氫及以氫作為高品質熱源的應用。
發揮氫能儲能容量大、調節周期長、建設周期短的優勢,重點在河西地區布局大規模可再生能源制氫儲氫一體化示范工程,培育“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探索氫儲能與波動性可再生能源發電協同運行的商業化運營模式,對比研究氫儲能與電池儲能、熔鹽儲能等其他儲能方式單獨或混合儲能的技術特點和經濟性。
探索布局發電領域示范應用。結合增量配電改革和綜合能源服務試點,因地制宜開展氫電融合的微電網示范和氫能熱電聯供應用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基地,開展氫燃料電池、氫內燃機等發電技術應用示范。鼓勵在偏遠地區開展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示范應用。結合我省大數據產業發展,鼓勵開展氫燃料電池備用電源示范應用。
原文如下: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深入推進能源轉型發展,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把握氫能產業發展機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等文件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工作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緊扣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充分發揮我省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和“一帶一路”區位優勢,搶占未來產業發展先機,統籌氫能產業布局,提升創新能力,完善管理體系,規范有序發展,將甘肅打造成為我國氫能產業發展的重要高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布局,試點示范先行。充分考慮我省發展氫能產業的基礎和條件,以河西地區、蘭州地區、隴東地區三個區域為發展重點,結合資源優勢和發展條件,科學規劃布局。堅持示范先行、以點帶面,因地制宜拓展氫能應用場景,合理把握產業發展進度。
堅持項目帶動,產業融合發展。發揮甘肅省新能源等產業優勢,謀劃一批氫能示范項目,帶動經濟低碳轉型發展。結合實現雙碳目標和能源安全,推進氫能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
依托技術創新,聚集發展動能。充分發揮在甘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平臺和人才優勢,加大技術研發,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產業鏈,不斷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審慎穩妥推進,注重安全為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規范產業健康發展,避免盲目布局、一擁而上。建立健全氫能項目立項、審批、安全監管等環節的規章制度和政策體系,加強全產業鏈各環節安全管理,確保氫能利用安全可控。
二、發展目標與產業布局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氫能產業創新能力顯著提高,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實現多元化應用場景示范,初步形成有規模有效益的氫能產業發展格局。
——技術創新取得一系列突破,創新體制機制有效建立。在高效氫氣凈化和氫燃料電池催化材料、大容量高壓氣態儲運裝備、低溫真空液氫儲運裝備、大規模氫(氨)儲能與發電調峰、管道輸氫和天然氣摻氫等領域實現技術突破。建立產業研究、技術研究、公共服務等創新平臺,形成有效的創新體制機制。
——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形成供需平衡的供應網絡體系。建成可再生能源制氫能力達到20萬噸/年左右的制氫、儲氫基地,建成一批氫氣充裝站及加氫站,開展短距離氣態配送體系、長距離液氫輸送和管道輸氫綜合互補的輸氫網絡體系建設。
——完成多元化應用示范,初步實現氫能產業規模化發展。涵蓋工業、交通、儲能、發電等領域的多元應用全面發展,示范項目建設取得突出成效,氫燃料電池汽車在交通領域示范應用達到一定規模,綠氫與其他應用領域協同耦合發展格局初步形成。氫能在各行業減碳作用明顯,減少碳排放200萬噸/年左右。引進培育氫能企業20家以上,年產值達到100億元。
(二)產業布局。
立足于本省各地區資源稟賦,利用“一帶一路”通道優勢和西氣東輸天然氣管道過境的有利條件,以短期就近消納為原則,長期外輸消納為目標,基于現有產業基礎,融入國家和區域發展戰略,布局建設“一個走廊,兩個示范區,兩個基地”。
一個氫能走廊:沿“一帶一路”通道節點城市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氫及就近消納體系,打造甘肅氫能走廊。
兩個示范區:基于河西地區可再生能源優勢,依托酒泉、張掖先行先試,建設綠氫生產及綜合利用先行示范區。在隴東地區,以慶陽為核心,基于多種能源富集的優勢,布局氫能—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示范區。
兩個基地:借助建設“蘭白兩區”契機,發揮高校、科研院所聚集和人才優勢,打造氫能產業創新基地。依托蘭州、定西及周邊地區制造業優勢,布局氫能裝備制造業基地,重點發展氫能基礎材料和氫能裝備制造產業。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產業技術創新。
圍繞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需求,加強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以企業為主體開展產學研聯合創新,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研項目。結合風電光伏建設項目,研究大規模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綠氫技術。基于我省鉑族貴金屬資源優勢,開展氫氣凈化、電解水制氫及氫燃料電池高效催化材料研發。依托我省裝備制造企業研制高效電解水制氫設備、大容量高壓氣態儲氫設備、70MPa車載儲氫瓶、加氫設備等裝備,突破低溫液氫及液氫儲運裝備關鍵核心技術,推進基于綠氫的大規模甲醇反應裝置、合成氨反應裝置的研制。依托在建純氫輸送管道項目和新建天然氣管道項目,研究純氫管道輸氫、天然氣管道摻氫相關技術和安全標準。支持開展大規模氫(氨)儲能、燃料電池發電及氫內燃機發電等技術研發。
鼓勵有關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光解水制氫、高效催化、固態儲氫、生物質和核能制氫等基礎理論和前沿技術研究。鼓勵建設氫能產品檢驗檢測及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研究相關檢驗檢測的理論、方法、工具,探索制定認證公共服務的流程、標準及氫能產品質量認證體系。
(二)發展氫能裝備制造產業。
加快推進高強度鋁合金、碳纖維、輸氫管道等氫能基礎材料規模化發展,支持貴金屬生產企業擴大氫能相關催化材料產能,支持鋁材生產企業規模化發展高強度鋁合金材料,并向產業鏈后端的車載儲氫瓶產品延伸。支持大型裝備制造企業規模化發展固定式壓力容器、低溫液氫儲氫罐體等裝備制造。引進培育氫燃料電池企業,積極發展氫燃料電池商用汽車,擴展氫燃料電池在儲能和發電領域的應用。
(三)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優先在可再生能源豐富、氫能資源有保障、應用場景有潛力的地區規劃建設制氫、儲運、加注等基礎設施,逐步構建安全、穩定、高效、供需平衡的氫能供應網絡體系。
依托資源合理布局制氫基地。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河西地區,開展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試點示范,逐步擴大制氫規模,建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綠氫生產基地。在工業副產氫較多的蘭州及隴東地區,根據市場需求,利用工業副產氫提純制氫。
結合實際穩步構建儲運體系。在制氫量較大的地區開展儲氫基地建設,探索高壓氣態、低溫液態等大規模儲氫方式。在氫能運輸領域,推進短距離高壓管束車運輸和長距離低溫液態運輸,開展天然氣管道摻氫、純氫管道輸氫等應用試點,逐步構建高效率、低成本、多元化的儲運體系。
以需求為導向統籌布局加氫站。各市州根據當地實際,以氫燃料電池汽車需求為導向,供需平衡為原則,在依法依規,注重安全的基礎上,合理布局加氫站建設。支持在現有加油加氣站基礎上改擴建加氫站,探索四合一(加油、加氣、加氫、充電)等綜合站和站內制儲加(制氫、儲氫、加氫)一體化加氫站建設新模式。支持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內布局建設“分布式光伏+制氫、儲氫、加氫”一體化示范應用。
(四)開展多元化應用試點。
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結合各行業綠色低碳轉型升級相關要求,有序推進氫能在工業、交通、儲能、發電等領域應用,加快探索氫能產業商業化發展路徑。
以工業領域應用為基礎。化工行業逐步推進用綠氫替代傳統化石能源制氫,推廣以綠氫作為生產原料、生產燃料的低碳轉型升級示范。促進傳統煉化、煤化工等高耗能行業向低碳工藝轉變發展,引導有關企業規模化使用綠氫生產合成氨、甲醇。鼓勵冶金行業探索綠氫冶金技術研發應用。探索液氫在航天領域的應用。在天然氣短缺的市州,探索天然氣摻氫及以氫作為高品質熱源的應用。
有序開展交通領域示范應用。基于本地市場空間和經濟水平,結合產業特點和道路運輸條件,推進加氫站建設和氫燃料電池汽車應用,重點推廣氫燃料電池商用車應用。在運營強度大、行駛線路固定的礦區、工業園區,推進氫燃料電池重卡示范應用。在有條件的市州,開展城市公交、旅游、物流配送、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示范應用。鼓勵有自備線路的工礦企業探索使用氫燃料電池機車。
積極推進儲能領域示范應用。發揮氫能儲能容量大、調節周期長、建設周期短的優勢,重點在河西地區布局大規模可再生能源制氫儲氫一體化示范工程,培育“風光發電+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探索氫儲能與波動性可再生能源發電協同運行的商業化運營模式,對比研究氫儲能與電池儲能、熔鹽儲能等其他儲能方式單獨或混合儲能的技術特點和經濟性。
探索布局發電領域示范應用。結合增量配電改革和綜合能源服務試點,因地制宜開展氫電融合的微電網示范和氫能熱電聯供應用示范。在可再生能源基地,開展氫燃料電池、氫內燃機等發電技術應用示范。鼓勵在偏遠地區開展氫燃料電池分布式發電示范應用。結合我省大數據產業發展,鼓勵開展氫燃料電池備用電源示范應用。
(五)建設甘肅氫能示范區及產業基地。
支持資源優勢突出、產業基礎發展較好、有本地市場消納空間的地區建設氫能示范區及產業基地,鼓勵先行先試,積極穩妥制定有利于氫能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探索促進產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發展有規模有效益的氫能產業,為全省氫能產業發展闖出新路。通過兩個示范區及兩個產業基地建設,逐步形成產業鏈較為完備的甘肅氫能走廊。
建設甘肅氫能產業示范區。推進河西地區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制氫及氫能綜合利用示范項目,布局氫能在工業、交通、儲能、發電等領域的示范應用,探索氫能外送消納商業路徑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氫能產品國際貿易,高質量建設綠氫生產及綜合利用先行示范區。在隴東地區開展氫能—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示范區建設,探索氫能與其他各類能源互補發展模式。
打造氫能科技創新和裝備制造基地。發揮“蘭白兩區”科研力量聚集優勢,建設氫能科技創新平臺及科普基地,加強氫能領域東西部科技合作,大力引進先進技術,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科技助力氫能發展的有效經驗模式。依托蘭州及周邊地區裝備制造業基礎,培育重點龍頭企業,發展電解水制氫裝備、高壓氣態儲運裝備、低溫液氫儲運裝備、氫燃料電池及整車等先進裝備制造業。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同推進。建立協同推進機制,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氫能產業發展的指導,根據工作進展和項目建設情況,及時研究解決氫能產業發展相關重大問題。指導各地開展試點示范工作,適時開展督導評估,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用地,為項目辦理電網接入手續開辟綠色通道。探索制氫企業在地處偏僻、遠離生活居住區的風光發電廠附近就地制氫,有關市州可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對涉及氫能的“源網荷儲氫”和“風光氫儲用”一體化項目優先支持建設。對列入《甘肅省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保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的首臺套氫能裝備企業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落實符合條件的氫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費支持政策。
(三)強化資金支持。充分利用“綠色生態產業發展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支持氫能產業發展。積極發揮省級預算內投資引導作用,支持氫能基礎設施、試點示范及相關產業發展。鼓勵各類金融機構等社會資本按市場化原則支持氫能產業發展。
(四)加強人才引育。支持企業和科研機構引進培育專業高端技術人才,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氫能相關專業,培育高技術人才和各類從業人員。開展東西部技術合作,積極引進人才團隊、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充分把握“一帶一路”歷史機遇,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企業、科研機構開展人才交流和技術合作,攜手發展氫能產業。
(五)建設創新平臺。鼓勵氫能相關企業、科研機構創建省級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各類創新平臺,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爭取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國家級創新平臺。依托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及創新平臺開展產業研究、技術研究、檢驗檢測及公共服務、行業標準體系研究等創新任務。
(六)開展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氫能產業科研服務機構的作用,積極開展氫能相關知識與技術、產業發展政策、各類安全規范及行業標準的培訓,提升各級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對氫能的認知,助力氫能應用示范項目順利實施。加強氫能科普宣傳,消除民眾對氫能產業發展的安全疑慮,形成發展氫能產業的社會共識。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