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節將至,外出人員集中返鄉,農村居民用電負荷明顯增加,此刻也是傳統的能源消費高峰期,加之疫情、能源價格波動、能源儲備與運輸等諸多不可控因素,中央企業正在經歷能源保供的考驗。
近日,國資委黨委書記張玉卓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迎峰度冬能源電力保供穩價工作,為保障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打響能源保供攻堅戰
國資委組織全面打響能源保供攻堅戰。
記者了解到,國資委第一時間組建保供工作專班,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印發通知專門部署,對央企所屬195個煤礦、572個煤電廠、727個水電站、96個燃氣電廠實施動態監測,建立日調度機制。
國資委對站在保供第一線的央企,給予了極大的支持。
據了解,國資委創新推動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和發電企業發行2000億元能源保供特別債進行注資,資金到位后,第一時間撥付基層電廠,有力保障購煤資金需求,同時對承擔保供任務的中央企業實施專項考核加分獎勵和工資總額特別獎勵。
國資委要求,“中央能源電力企業站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堅決扛起能源電力保供主體責任,不計代價增產增供、穩市穩價,關鍵時刻切實發揮了頂梁柱、壓艙石的關鍵作用。”
難能可貴的是,在煤電價格倒掛、“發一度虧一度”的情況下依然頂峰發電,中央能源企業非計劃停運及出力受阻情況明顯好于全國水平。
“發電企業不惜成本采購電煤,有力確保用電高峰發得出、頂得上。2022年以來中央發電企業累計發電5萬億千瓦時,占全國比重63.1%,高于央企裝機規模8.4個百分點。同比提高5.9個百分點。”國資委向記者表示。
據了解,2021年中央企業煤炭產量首次突破10億噸,同比增長6.6%,高于全國增幅0.9個百分點。2022年以來,中央企業煤炭日均產量296萬噸,同比增長7.6%,再創歷史新高。國家能源集團、中煤集團2家企業帶頭執行電煤中長期合同,自產煤合同簽約率達93.6%、履約率近100%,2022年以來累計讓利超2400億元。
國家能源集團人士向記者表示,“為貫徹落實關于電廠存煤不低于15天的要求,集團火電廠總庫存達到3500多萬噸,可用天數超過23天,為民生電力熱力可靠供應提供了堅實保障。迎峰度夏期間,集團15個區域煤電機組開機率保持100%,單月火電發電量首次突破千億千瓦時,助力長江流域成功應對歷史罕見高溫缺電的考驗。”
“集團發電量連續兩年突破1.1萬億千瓦時,以不到全國11%的裝機貢獻了13%的電量。”他說。
克服煤電倒掛增加庫存
2022年出現了煤電成本倒掛,社會上一些發電廠甚至出現了虧損的局面。在這種態勢下,中央企業發揮了壓艙石的關鍵作用。
“我們制度化穩價穩市,堅持以落實國家政策保市場安全。率先執行煤炭價格新機制,主動引導煤炭價格下行,助力煤電行業紓困解難。帶頭落實電煤中長期合同簽訂等工作,自產煤中長期合同簽約率、兌現率均超100%,得到國家發改委、國家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的高度評價。”前述國家能源集團人士表示。
在山西,大唐神頭發電公司推進中長協“三個百分之百”,靈活應對市場,壓降燃料成本。“統籌燃料采購和質檢、計劃、財務、發電等5個部門,建立燃料周調度會議機制,用‘發電效益模型’指導發電策略,優化采購結構和節奏,有效保證了供耗平衡,穩定煤場庫存,圓滿完成2022年冬奧會和能源保供期間各項保電任務。”大唐人士表示。
他補充道,“2022年11月單日最高進煤量達20128.88噸,創公司自主經營以來連續進煤量新高;進入12月,神頭發電公司庫存可用天數始終保持在15天以上,最高庫存21.54萬噸,可用天數達到24天。”
國家電投專門設立保供資金池,已累計向41家保供企業提供低成本保供資金193億元。“各二級單位通過委托撥款方式,向保供企業‘點對點’調配劃轉資金192億元,為保供企業持續經營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保障。同時,通過運用國家電投司庫系統,對各保供企業資金狀況實現全面摸底和動態監控,確保資金精準投放,為保供企業提供了充足‘口糧’。”國家電投人士表示。
對央企精準施策
國資委要求,“煤炭企業帶頭執行電煤長協機制,全力以赴增產量、穩價格。”
面對國際天然氣緊缺、價格高位運行的嚴峻挑戰,中國石化、中國石油、中國海油等企業在確保氣田高位運行的基礎上,穩步推進頁巖氣勘探開發,加快海上氣田建設,加大進口油氣資源獲取力度。
“2022年以來自產天然氣達到1899.7億方,同比增長7.1%;總庫存達177.2億方,同比增長17.2%,有關部門安排的1750億方天然氣資源保障任務全部落實到位。”國資委要求。
2022年12月30日,國資委召開在京部分中央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座談會,重點研究做好歲末年初穩增長提質增效、能源保供、安全生產工作,聽取企業對2023年國資央企發展改革工作意見建議。
據了解,國資委將對煤炭、發電、電網、石油石化和管網等企業,分類精準施策,激發企業積極性,全力提質增效保供應。
國資委要求,有關中央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在資源統籌和力量調度上再挖潛力,高效推進保供工作。要堅持先立后破,科學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深化煤炭與煤電、煤電與可再生能源“兩個聯營”,加大對優質煤炭資源儲備和開發力度,加強重要能源、油氣資源開發增儲上產,多措并舉、開源挖潛,進一步增強能源電力供應支撐托底能力。要全面排查風險,嚴查嚴改,守牢安全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