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美國內政部(DOI)提出將采取措施加強海上清潔能源開發,擬議的法規將簡化和改進海上風電計劃的流程,這被視作美國政府將對海上風電法規進行全面改革之舉。此前,美國海上風電發展速度緩慢,行業認為主要原因是該國海上風電部署“過于復雜”的法規。
美國海洋能源管理局 (BOEM) 將發布一項擬議的規則,以更新美國外大陸架 (OCS) 清潔能源開發的法規。擬議的法規將更新現有法規,簡化過于復雜和繁瑣的流程,澄清模棱兩可的規定并加強合規性相關規定,以降低與海上風電設施部署相關的成本和不確定性。據估計,擬議的改革將在20年內為開發商節省大約10億美元。
美國清潔能源轉型需要海上風能為社區提供動力并推進環境正義目標、創造數以千計的高薪工作,更新海上風電法規將促進海上風能資源的安全高效開發,為開發商提供確定性,并獲得明確的收益。
自海上法規首次頒布以來,美國內政部的近海清潔能源計劃在過去的13年里漸已成熟。BOEM共進行了11次拍賣,管理著27個活躍的商業租賃項目。因此,內政部希望盡快改革其法規,促進海上風能資源的開發,以滿足氣候和可再生能源目標。
擬議的規則包含八個主要組成部分,包括:
消除不必要的氣象浮標部署要求;
增加調查的靈活性;
完善項目設計安裝驗證流程;
建立公開的可再生能源租賃時間表;
改革 BOEM 的可再生能源拍賣法規;
量身定制財務保證要求和相關工具;
明確安全管理系統制度規定;
修改其他規定并進行技術更正。
在過去的兩年中,DOI啟動了美國的海上風電行業,批準了首批兩個商業化規模的海上風電項目,并改進了其海上風電方法以推動聯合建設項目及其國內供應鏈。自拜登上臺以來,BOEM 舉行了三場海上風電租賃拍賣——包括破紀錄的紐約近海拍賣和美國西海岸加利福尼亞州首次海上拍賣,啟動了對十個海上風電項目的環境審查,并推進了在墨西哥灣、俄勒岡州、緬因灣和中大西洋探索更多風能領域的進程。
到 2025 年,該部門計劃再增加四個額外的海上租賃銷售活動,并完成至少 16 個在建和運營的商業海上風電設施計劃的審查,這些項目總計約有22GW。
該擬議規則制定通知將在聯邦公報網站上發布,預計有為期60天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