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2023年經濟運行有望總體回升,拉動電力消費需求增速,全國全社會用電量9.15萬億千瓦時,比2022年增長6%左右。
“根據電力需求預測,并綜合考慮新投產裝機、跨省跨區電力交換、發電出力及合理備用等方面,預計2023年全國電力供需總體緊平衡,部分區域用電高峰時段電力供需偏緊。”1月19日,中電聯秘書長郝英杰在中電聯召開的《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新聞發布會上指出,預計2023年經濟運行有望總體回升,拉動電力消費需求增速,全國全社會用電量9.15萬億千瓦時,比2022年增長6%左右。
去年全社會用電同比增3.6%
2022年全國多次出現大范圍雨雪、極端高溫少雨天氣,疊加經濟恢復增長,拉動用電負荷快速增長,電力供需形勢較為緊張。通過省間余缺互濟、實施負荷側管理等措施,有力地保障了電力供應平穩有序。
2022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8.64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6% 。共有27個省份用電量實現正增長,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分別增長2.4%、6.7%、4.2%和0.8%。其中,西藏、云南、安徽用電量增速超過10%。寧夏、青海、河南、湖北、江西、陜西、內蒙古、四川、浙江用電量增速均超過5%。
分產業看,去年第一產業用電量114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0.4%。第二產業用電量5.70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第三產業用電量1.49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4.4%。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1.34萬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8%。
截至2022年底,全國全口徑發電裝機容量25.6億千瓦,同比增長7.8%,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占總裝機容量比重接近50%,綠色低碳轉型成效顯著。2022年,全國新增發電裝機2億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1.6億千瓦,新投產的總發電裝機規模以及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均創歷史新高。全口徑煤電發電量同比增長0.7%,占全口徑總發電量的比重為58.4%,同比降低1.7個百分點,煤電仍是當前我國電力供應的最主要電源。在來水明顯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徑煤電發電量同比增長9.2%,較好地彌補了水電出力的下降,充分發揮了兜底保供作用。
風光裝機或均超水電
那么,2023年電力消費將呈現哪些特點?
“第二產業用電量增速逐步回升。”中電聯統計與數據中心副主任蔣德斌指出,在政策利好影響下,房地產市場逐步修復將推動鋼鐵、建材等行業用電量回升。同時,《“十四五”工業綠色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推動傳統行業綠色發展和工業能源低碳轉型,提升工業部門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也會拉動傳統制造業的用電量增長。“另外,在高技術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生產和投資的拉動下,相關行業用電量也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報告》預計,在新能源發電快速發展帶動下,2023年新投產的總發電裝機以及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將再創新高,其中全國新增發電裝機規模有望達到2.5億千瓦左右,新增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1.8億千瓦。到2023年底,全國發電裝機達28.1億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合計14.8億千瓦,占總裝機比重上升至52.5%左右。其中,水電4.2億千瓦、并網風電4.3億千瓦、并網太陽能發電4.9億千瓦、核電5846萬千瓦、生物質發電4500萬千瓦左右,太陽能發電及風電裝機規模將在2023年首超水電裝機規模 。
記者了解到,根據電力需求預測,并綜合考慮新投產裝機、跨省跨區電力交換、發電出力及合理備用等方面,預計2023年迎峰度夏期間華東、華中、南方區域電力供需形勢偏緊,華北、東北、西北區域電力供需基本平衡。迎峰度冬期間,華東、華中、南方、西北區域電力供需偏緊,華北區域電力供需緊平衡,東北區域電力供需基本平衡。
多舉措保電力安全供應
為確保能源電力安全供應,中電聯提出加大電力燃料供應保障能力、疏導燃煤發電成本、加快電網規劃投資建設、強化電力負荷管理、完善電力交易機制和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等8條建議。
蔣德斌建議,發電端努力克服燃料供應中面臨的價格、質量等問題,積極采購電煤,努力保障電力可靠供應。另外,充分利用前期檢修窗口期,加強機組及相關電力設備檢修,提高設備健康水平,減少用電高峰期的非計劃停運。大力推進保供重點發電項目建設投產,盡早在迎峰度夏等用電高峰期發揮作用。“總之,要全面挖掘發電潛力,推動各類電源應并盡并、應發盡發。”
在電網端,中電聯指出,要科學安排運行方式,加強電網運行監控。充分發揮大電網資源配置作用,加大跨省跨區電網錯峰支援、余缺調劑力度。通過省間現貨市場、應急調度等手段,對電力供需形勢緊張的地區進行緊急支援減少電力缺口。此外,加強和各地方政府溝通,嚴格落實跨省區優先發電計劃,加強省間交易中長期合同電量簽訂和履約。
在用電端,堅持“需求響應優先、有序用電保底、節約用電助力”導向,充分挖掘電力需求響應潛力,精細化落實需求側負荷控制措施,持續強化負荷管理。各地區提前制定需求響應及有序用電實施方案并提前演練。引導社會持續提高節能節電意識,同時不斷完善價格補償機制,以市場化方式降低高峰用電負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