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評估核電廠營運單位輻射監測能力現狀及存在的薄弱環節,推動營運單位進一步落實核安全與放射性污染防治全面責任,做好核電廠營運單位輻射監測能力評估工作,近日,生態環境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在京組織召開核電廠營運單位輻射監測能力評估方案專家咨詢會。
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匯報了評估方案的編制情況,核電安全監管司、相關地區監督站、省級輻射監測機構和部分核電廠營運單位的代表和專家對評估方案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積極建言獻策,對提高評估方案的可操作性、結果可用性提出了諸多有益的建議。
會議指出,黨中央高度重視環境監測工作,《關于深化環境監測改革 提高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的意見》明確要求營運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相關監測標準規范開展自行監測,落實自行監測數據質量主體責任。自主監測能力是核電廠營運單位有效落實核安全和放射性污染防治主體責任的基本能力,是保障核電廠安全運行的重要支撐。核電廠營運單位應高度重視輻射監測工作,建立覆蓋布點、采樣、現場測試、樣品制備、分析測試、數據傳輸、評價和綜合分析報告編制等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將加強對輻射監測質量的監管,在開展能力評估時對核電廠營運單位的輻射監測活動開展監督檢查,促進核電廠營運單位提高自主監測意識、提升輻射監測能力、完善質量保證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