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投資方擔心,如果越南工業和貿易部(MoIT)設定一個較低的能源生產定價結構,他們的財務計劃就會偏離正規。
3月13日這一周,36家風能和過渡性太陽能發電投資企業向越南總理范明政提交了一份改善發電定價結構的提案,這些企業的此類項目未能如期投入商運以獲得20年固定折扣率。
請愿書稱,"有可能出現財務計劃失敗和壞賬的情況。如果采用新辦法,公司和銀行將無法收回資金。"
這些公司還擔心,法律缺陷和缺乏財務效率都可能導致虧損和破產。他們認為,無法收回的款項將達到24.6億美元,新的發電價格區間會粉碎企業的財務目標。
這些企業表示,從長遠來看,糟糕的價格體系將導致電站投資項目的停止或推遲,從而無法保證對能源轉型的承諾。
兩個月前,MoIT批準了過渡性項目發電的新定價范圍。這些過渡性太陽能發電項目最高價為每千瓦時5-6.4美分,而風電最高價為每千瓦時6.7-7.7美分。這一最高價比之前的20年優惠上網電價低20%-30%。
目前,有84個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超過4676MW)已落后于商運進度且沒有獲得20年固定優惠電價的資格。其中,已建設并評估了34個過渡性項目(28個風電項目和6個太陽能發電項目),裝機容量約為2091MW。
據投資者稱,為了這個新的發電定價機制,他們不得不等待了兩年多,這一機制將成為與越南電力公司電價談判的基礎。在這個價格類別下,過渡性項目的實際售電價低于或等于談判后的價格等級的上限。
由于第21/QD-BCT號決定(1月1日發布)中的過渡項目發電價格區間與第15/2022/TT-BCT號通知(2022年10月3日發布)及相關文件不一致,投資者建議總理指示MoIT開展調查并授權引入新的電價區間。
就與臨時風電站和過渡性太陽能發電項目相關的電力買賣合同,投資者還敦促總理命令MoIT制定新通知。由于過渡項目的售價期限為20年,這些示范合同應繼續為可再生能源提供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