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近年來電力生產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電力行業的發展趨勢,結合已頒布的標準規范,對2014年印發的《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版本的《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以下簡稱《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
《通知》要求,各電力企業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的有關要求在規劃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更新改造等階段落實到位,有效防范電力生產事故的發生。各電力企業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做好宣傳培訓工作,確保各項要求入腦入心。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 二十五項重點要求(2023版)》的通知
國能發安全〔2023〕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企業成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電力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電力生產事故,國家能源局組織電力行業有關單位及部分專家,根據近年來電力生產事故的經驗教訓,以及電力行業的發展趨勢,結合已頒布的標準規范,對2014年印發的《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國能安全〔2014〕161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新版本的《防止電力生產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以下簡稱《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現予以印發,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電力企業要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確保《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的有關要求在規劃設計、安裝調試、運行維護、更新改造等階段落實到位,有效防范電力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各電力企業要結合工作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做好《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的宣傳培訓工作,確保各項要求入腦入心。
三、地方政府各級電力管理部門、各派出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落實《二十五項反措(2023版)》的有關要求。
國家能源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