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IRENA)的一份新報告發現,我們需要將可再生能源的年度投資增加四倍,以實現氣候目標。
根據IRENA的說法,全球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投資每年必須超過5萬億美元,以符合《巴黎氣候協定》將氣溫上升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1.5攝氏度的承諾。
去年,可再生能源投資達到了創紀錄的1.3萬億美元,但這不足以應對氣候變化。
IRENA強調,到2030年,轉型技術總共需要35萬億美元,其中包括提高效率、電氣化、電網擴展和靈活性。
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必須從目前的每年3000 GW左右增加到2030年的10000 GW以上。該機構還強調,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可再生能源擴張方面必須更加平等。
可再生能源投資存在顯著的地域差異。在發達經濟體,可再生能源投資只需增加約50%即可實現氣候緩解目標。相比之下,發展中經濟體需要將投資增加六倍。
去年三分之二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來自中國、歐盟和美國的新可再生能源項目。非洲僅占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1%。
國際可再生能源機構總干事Francesco La Camera表示:“從根本上改變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必須更加關注能源獲取和氣候適應。”他呼吁金融機構將更多資金用于條件更好的能源轉型項目。
報告發現,近年來主要在風能和太陽能發電方面進行了大量投資。氫、地熱和生物能源投資也必須增加,以實現氣候目標。
該報告還強調,各國政府迫切需要提供適當的政策,鼓勵對可再生能源的投資。這可能包括提供補貼、稅收減免或實施碳價格。
IRENA的報告強調,對可再生能源的大量投資對于實現這些目標是必要的。政府和私人投資者可以通過加強和加速這些投資來有所作為,否則,世界將因氣候變化而面臨毀滅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