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社報道,印尼海洋與投資統籌部長Luhut Panjaitan日前表示,希望與美國就電動汽車生產相關的關鍵礦產達成有限自由貿易協定(limited FTA),以便該國公司在與美方進行電池礦產貿易時可以受益于美國稅收抵免政策。
此前,美國政府頒布了《通貨膨脹削減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以下簡稱“IRA”),并對汽車中關鍵礦物和電池組件的采購做出了具體要求。
據悉,IRA致力于削減美國電動汽車制造商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供應鏈中的“外國風險實體”的依賴。為了有資格獲得7500美元的稅收抵免,電動汽車必須滿足汽車中關鍵礦物和電池組件的采購要求,符合這兩項要求之一的車輛才有資格獲得3750美元的稅收抵免。其中,IRA規定至少50%的電池組件需在北美制造,同時汽車電池中至少40%的關鍵礦物必須在美國或與美國有自由貿易協議的國家進行提取或加工。
當前,印尼還未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但該國的鎳產品在電池供應鏈中越來越重要。隨著印尼開始大力開發其全球儲量最大的鎳礦,以吸引包括特斯拉(Tesla)和福特(Ford)在內的美國電池和電動汽車制造商的投資,因此與美國簽署自貿協定迫在眉睫。
Luhut Panjaitan表示:“我們沒有與美方簽訂自由貿易協定,現在我們提議與他們簽訂有限的自由貿易協定。” 據悉,Luhut Panjaitan將于本周出訪美國時與福特和特斯拉的高管會面,討論此事。
印尼副部長Septian Hario Seto表示,美印自由貿易協定將類似于美日就關鍵礦產貿易簽署的協議。他表示:“兩個協議本質上是一樣的,都是為了能實現關鍵礦產自由貿易,并都對鎳、鋁、鈷、銅等礦物加工作出要求。” 他補充道,該提議現在仍處于初期階段。
上個月,福特與淡水河谷印度尼西亞公司、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協議,并將投資45億美元在印尼東南部蘇拉威西省科拉卡縣波馬拉礦區建立一座高壓酸浸冶煉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