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針對新修訂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和《電力負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管理辦法》所稱需求響應,是指應對短時的電力供需緊張、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困難等情況,通過經濟激勵為主的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根據電力系統運行的需求自愿調整用電行為,實現削峰填谷,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要求到 2025 年,各省需求響應能力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 3%—5%,其中年度最大用電負荷峰谷差率超過40%的省份達到 5%或以上。
到 2030 年,形成規模化的實時需求響應能力,結合輔助服務市場、電能量市場交易可實現電網區域內可調節資源共享互濟。
建立和完善需求側資源與電力運行調節的銜接機制,逐步將需求側資源以虛擬電廠等方式納入電力平衡,提高電力系統的靈活性。
《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要求進一步加強需求響應、電能替代、節約用電、綠色用電、智能用電、有序用電等領域的技術研發和推廣。重點推進新型儲能、虛擬電廠、車網互動、微電網等技術的創新和應用。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保護,完善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體系。
截至去年12月底,全國累計發電裝機容量達到約25.6億千瓦,是全球發電裝機總容量最大的國家。其中,可再生能源總裝機超過12億千瓦,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均居世界首位。
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出力存在巨大波動性,隨著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擴大,面對極熱無風、夜間無光等情況,亟需進一步推動需求側與供給側加強互動。
如今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是國際通行的應對之策,特別是少量尖峰時段,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保障民生及重要用戶用電方面,電力需求側管理可謂最為經濟和優選的解決方案。
此外,《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2017 年 9月 20 日起實施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即行廢止。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自 2023 年 XX 月 XX 日起施行,《有序用電管理辦法》(發改運行〔2011〕832 號)同時廢止。
原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確保能源安全,我們組織修訂了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和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有序用電管理辦法》,形成《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請登錄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首頁“互動交流”板塊,進入“意見征求”專欄,提出意見建議并說明理由。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