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委6月15日公告,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發獲通過。
據上交所審議公告顯示,上市委會議現場對華電新能問詢的問題大致涵蓋了業內人事關心的問題。包含如何避免同集團的同業競爭問題;可再生能源補貼政策及補貼核查工作、應收賬款及固定資產規模較大等引起的業績不及預期問題;負債過高影響投資和現金流的問題以及募集資金用途是否能夠落實等問題。
華電新能的前身是華電(福清)風電有限公司,由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電福新”)出資設立。作為中國華電主要的新能源平臺,華電福新于2012年成功在港股上市,上市期間公司規模及經濟效益實現跨越式發展。2020年,為推動新能源發展提速,加快實現低碳轉型,華電福新自港股退市,并以華電新能為新能源整合平臺,強力推動中國華電系統內新能源資產重組,打造新能源發展新引擎。2021年,華電新能完成增資引戰,成功引入13家戰略投資者,構建起涵蓋國家級產業基金、產業投資者龍頭、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地方重要產業投資平臺以及實力雄厚的財務投資者的股東結構。
作為最早參與國內新能源發電業務開發與運營的公司之一,華電新能長期深耕新能源發電領域,前瞻性布局三北地區優質資源,積極向具備消納優勢的中東南地區拓展,逐步開拓西南地區“新能源+”等創新業務,全面覆蓋國內風光資源豐沛和電力消費需求旺盛的區域。截至2022年12月31日,華電新能控股發電項目裝機容量3490.84萬千瓦,其中風電2209.11萬千瓦,太陽能發電1281.74萬千瓦。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華電新能還參股了福建福清核電39%及浙江三門核電10%股權。參股核電收益率可觀,顯著增厚利潤水平,為現金流提供額外保障,能有效提高了公司整體抗風險能力。華電新能也明確要爭取優質核電項目的開發機會,拓展核電業務版圖。
展望“十四五”,華電新能將堅持風光電業務全類型布局、全網絡覆蓋,持續增強核心競爭力,為公司未來持續發展奠定扎實基礎。推進集中式風光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海上風電等多種項目類型開發建設,堅持基地式規模化開發,堅持海陸并舉,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以及“光伏+”復合項目,積極探索多能互補;鞏固風電板塊優勢、實現光伏板塊跨越式發展。
本次華電新能擬募集資金300億元,將投入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其中,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擬使用募集資金約210億元,補充流動資金擬使用募集資金約90億元。
按此募資規模,如華電新能順利上市并達成募資金額,其將接替三峽能源的227億元,成為A股新能源行業目前最大規模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