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省光伏并網規模將確保達到800萬千瓦,力爭達到1000萬千瓦。截至2018年1月底,全省光伏發電并網容量已達1009萬千瓦,提前完成了1000萬千瓦的力爭目標,并100%實現了本地消納。
2015年底,全省光伏發電并網裝機規模僅為422萬千瓦,且一直面臨著可再生能源基金補貼難以持續、技術創新能力有所欠缺、電網調峰難度加大等諸多問題,發展后勁和發展潛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能提前兩年多實現規劃提出的翻番目標,主要得益于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推動:
一是推動政策落地,快速推進分布式光伏發展。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印發后,我省通過報刊媒體和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眾進行認真解讀、宣傳,并相繼頒布了《江蘇省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實施辦法》和《江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發展的意見》等一系列政策,著重強調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要求各設區市加速核準服務、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分布式光伏管理責權結合。截至2018年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并網容量421萬千瓦,規模居全國前列。2017年12月,徐工集團18.5兆瓦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正式并網。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徐工集團未來25年中,每年可以以優惠電價使用“屋頂綠色電源”約2000多萬千瓦時。江蘇品和新能源在連云港徐圩新區投資建設16.37兆瓦分布式發電項目,采用“全額上網”模式,一年可上網綠色電力能源約1800萬千瓦時。
二是積極向上爭取,穩步推進集中式光伏電站建設。在不影響生態功能,不改變用地性質,不影響生產功效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各地方縣市因地制宜利用沿海灘涂、魚塘水面、煤礦塌陷地、沿海風電場等空間資源,建設風光互補、漁光互補以及與農業設施相結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態的集中式光伏電站。積極爭取國家能源局光伏電站規模指標,在2014年我省僅獲得20萬千瓦地面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的基礎上,2015年增加到100萬千瓦,當年年底又爭取到20萬千瓦指標,并在2016年、2017年維持了上述規模。推動寶應、泗洪成功入選國家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各獲得50萬千瓦地面光伏電站規模指標,同時指導地方政府落實土地使用、電網接入、電力消納、服務保障機制等支撐性條件。
三是貫徹中央精神,進行光伏扶貧實踐。針對重點扶貧開發縣,探索光伏扶貧開發模式,鼓勵開發企業與當地經濟薄弱村簽訂用工合同、租地合同、經營收益分成合同,取得了良好成效。如,徐州市睢寧縣官楊村在2017年通過將村級光伏電站和農業大棚相結合,為當地創收132萬元,用實際行動體現了“店小二”的服務精神。
下一步,我省將繼續堅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光伏發電并舉,突出發展分布式,注重因地制宜、統籌發展,穩步推進光伏發電向多元化、廣范圍、高效率應用轉變。加快調整優化能源結構,轉變能源發展方式,切實以高質量發展的實際成效把“強富美高”新江蘇不斷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