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立法機構聯邦參議院批準了加快液化天然氣使用的修訂法案,即《液化天然氣加速法》。該法案中涵蓋具有前瞻性的能源供應規則,并明確規定了對液化天然氣終端進行可持續的、氣候中立的改造。
聯邦經濟事務與氣候行動部表示,修訂前的法案規定了液化天然氣終端的運營只能授權到 2043 年 12 月 31 日,并且以后的運營只能用于氣候中和的氫氣及其衍生物。
該部表示,其目標是盡早通過提供氣候中立的替代方案(最遲在 2043 年 12 月 31 日前),確保繼續使用這一永久性液化天然氣基礎設施,以獲得相關批準。
該部通報,修訂后的法案包括確保在德國沿海地區引進液化天然氣以及加強準備措施的條款。法案還更新了項目地點清單附件。該部稱,指定的工商業區Mukran已被添加到該法案的項目清單中,目的是將目前位于盧布明港的浮式LNG儲存及再氣化裝置轉移到 Mukran,這樣波羅的海沿岸仍將有一個浮式LNG儲存及再氣化裝置。
值得注意的是,在聯邦參議院批準之前,聯邦議院已經通過了聯邦政府的修訂立法草案,其中明確規定,一旦浮式LNG儲存及再氣化裝置的運營得到保障,其將被永久性陸基液化天然氣終端所取代。
該部還通報,盡管陸基液化天然氣終端運營商目前需要證明他們可以在氨的基礎上運營,但從2035年起,他們可以申請使用氫或其他氫衍生物運營。
此外,該部還指出,為執行聯盟委員會做出的決定,已在法案中加入了一項規定,以促進市政當局指定風能用地,該規定將在發布六個月后生效。
經聯邦參議院通過后,修訂后的《液化天然氣加速法》將于下周生效。
聯邦經濟事務與氣候行動部部長Robert Habeck評論道:“修訂《液化天然氣加速法》有兩個目的:首先,該修正案對于確保能源供應大有助益,尤其是在即將到來的冬季;同時,陸上液化天然氣終端需要在授權程序中提供‘綠色準備’證明,這是為了確保以可持續的方式進行投資,并確保投資者能夠將設施從液化天然氣轉換為氫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