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光伏扶貧
電站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能發新能〔201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貧辦,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
為規范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運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貧實施效果,促進光伏扶貧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和《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發改能源〔2016〕621號),國家能源局、國務院扶貧辦制定了《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按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
國家能源局 國務院扶貧辦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