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通社9月1日報道,越南政府副總理陳紅河簽發了有關批準《2021-2030年國家能源總體規劃和2050年愿景》的第893號決定。
該規劃總體目標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工業化、現代化的要求,保障國防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護生態環境;確保能源轉型的成功實施,為實現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作出重要的貢獻;能源行業各子行業協調發展,其基礎設施同步化、智能化,達到地區先進水平,與世界科技發展趨勢接軌。
同時,發展獨立自主的能源產業;形成以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為主的能源產業生態系統,成為地區清潔能源產業中心和可再生能源出口基地。
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方面,該規劃目標是滿足國內能源需求,分別實現2021-2030年和2031-2050年階段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7%左右和6.5%-7.5%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在能源結構轉型方面,該規劃目標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總量比重達到15-20%,到2050年達到80%-85%左右。
在能源工業發展方面,該規劃旨在開發和有效利用國內能源資源,目標是2021-2030年期間原油年均產量達到600-950萬噸,2031-2050年期間年均產量力爭達到700-900萬噸。2021-2030年期間天然氣年均產量達到55-150億立方米,2031-2050年期間年均產量達到100-150億立方米。2021-2030年期間煤炭年均開采量為4100-4700萬噸商品煤,到2045年商品煤產量約3900萬噸,到2050年約3300萬噸。力爭2040年前對紅河煤盆地進行試運行開采,如果試運行成功,2050年前進入工業規模開采。
與此同時,重點建設地區清潔能源產業和可再生能源出口中心,在各具備條件的地區形成和發展可再生能源中心。到2030年,綠色制氫年均產量約為10-20萬噸,到2050年達到1000-2000萬噸左右。
為實現上述目標,該規劃提出了動員和分配投資資金,政策機制,環境、科學技術,人力資源開發,國際合作,組織實施并監督規劃實施等6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