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西安市商務局發布了《西安市2023年促消費穩增長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發放工作實施細則》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我市促消費、穩增長工作相關部署,制定2023年促消費穩增長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發放工作實施細則如下:
一、參與企業條件
西安市注冊登記的限額以上在庫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簡稱限上汽車銷售企業)。
二、申領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的條件
1.16周歲以上中國居民個人在西安市注冊登記的限上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非個人購車、二手車不在本次補貼范圍內)。
2.購車時間為2023年9月21日至1.5億元補貼發放完畢(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時間為準)。
3.2024年1月15日前完成登記注冊并取得號牌(以機動車行駛證注冊日期為準),1月31日前完成資料申報并確保資料無誤。
三、發放金額與標準
對符合參與活動條件的居民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發放一次性補貼,總額度1.5億元,先到先得,發完為止。 具體標準為:
1.購車發票金額為10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補貼1000元;
2.購車發票金額為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3000元;
3.購車發票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5000元。
以上購車發票金額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為準(車輛裝潢、掛牌等其它費用不得列入其中) 。
四、申報時間
2023年10月16日至1.5億元補貼發放完畢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五、申領方式
1.申領人下載登錄“云閃付APP”—“2023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平臺,按系統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以下資料:購車人身份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主、副頁);機動車登記證書(第1、2頁);個人銀行賬戶信息。
2. 按照系統初審、第三方機構復審的程序,分批次對申領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補貼條件的車輛通過西安市商務局官方網站公示結果(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后,按公示結果發放補貼至申領人銀行賬戶。
六、注意事項
1.申領人應為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銀行賬戶所有人信息與機動車所有人一致,且申領人“云閃付APP”賬號須與銀行賬戶預留手機號一致。
2.申領人應嚴格按相關要求上傳申報資料,并認真核對信息確保準確無誤(特別是銀行卡號),避免因格式、卡號錯誤或圖像模糊等問題無法通過審核、兌現。
3. 申領人應關注“補貼平臺”信息提示,及時查看補貼剩余額度;同時,加強與汽車銷售企業對接,確認提車(開票)、上牌時間,避免因額度用完或開票、上牌、申報逾期無法享受補貼。
4.申領人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財政補貼的,將取消機動車所有人補貼資格,追繳補貼資金,依法追究責任。
5.汽車銷售企業應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嚴禁通過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或其它手段協助機動車所有人騙取財政補貼。如有上述行為之一,將取消所涉車輛申報補貼資格,依法追究企業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