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國家能源局發布復函,同意西龍池上庫壩等47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同意西龍池上庫壩等47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登記的復函
國能綜函安全〔2023〕86號
大壩安全監察中心:
報來《關于西龍池上庫壩等47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檢查意見的請示》(壩監安監〔2023〕59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吉林敦化上庫壩、敦化下庫壩,陜西白河(夾河),新疆恰木薩,湖南蟒塘溪,四川俄日、紅衛橋、金沙,云南烏東德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重慶大河口,四川二道橋,云南天生橋水電站大壩首次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同意山西西龍池上庫壩、西龍池下庫壩,吉林松山、小山、雙溝、石龍、云峰,陜西安康、石泉、天生橋,甘肅漢坪嘴、九龍峽,新疆察汗烏蘇、柳樹溝,福建華安、街面、水東、雍口,江西東津、羅灣、萬安,湖南大洑潭,四川龍頭石、娘擁、鄉城、洞松、古學、煙崗、枕頭壩一級、竹格多,廣東蓬辣灘,云南等殼,貴州馬馬崖一級、善泥坡等34座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甲級;同意甘肅東水峽水電站大壩換證安全注冊,注冊登記等級為乙級。
二、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提高對大壩安全管理的重視程度,有效落實企業大壩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完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規程,強化大壩安全管理專業培訓,做好大壩安全檢查、維護和監測工作,切實提升大壩安全管理總體水平。
三、請你中心督促有關電力企業嚴格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要求,抓緊建立大壩安全在線監控系統,及時制定、修訂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
四、請你中心對換證注冊由甲級降為乙級的甘肅東水峽水電站實施重點監督,督促指導電力企業認真查擺問題、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務必實現問題閉環管理,切實提高大壩安全管理水平。如果在1年內未達到甲級標準,要及時反饋管轄的派出機構,按照《發電機組進入及退出商業運營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3〕48號)規定將該電站的發電機組退出商業運營。
五、請你中心對初始注冊為乙級的重慶大河口、四川二道橋、云南天生橋水電站加強監督,督促指導電力企業對注冊檢查問題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問題及時、高質量整改到位,盡早達到甲級注冊標準。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