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爾維亞修訂了有關電力輸送和供應條件的法令,修改了將新發電廠連接到輸配電網的程序,包括太陽能發電廠和風電場。
新規則將影響100 多個現有太陽能和風能項目。
該法規規定需要與開發商簽署合同,以準備接入輸電或配電網的研究。
有 105 個未決的并網請求,沒有簽署相關接入研究合同
塞爾維亞政府于 9 月 28 日通過的這些變更預計將很快在官方公報上公布,并在八天后生效。
塞爾維亞輸電系統運營商 Elektromre?a Srbije (EMS) 迄今為止已正式收到 142 份風能和太陽能項目接入請求,其中4 個已投入運營,33 個接入研究合同已簽署,還有 105 個設施待定。
不包括在運電廠,總裝機容量為22,000兆瓦。EMS最近表示,如果不進行額外投資,塞爾維亞電力系統只能保留總計5800兆瓦的太陽能發電廠和風電場。
連接研究合同申請截止日期為12月1日
根據該法令,合同簽署后,EMS應投資者的要求準備一份與傳輸系統連接的研究報告。
該請求應在 EMS 準備連接研究周期的第一天提交。新規定規定,TSO每年有兩次研究周期——3月1日至6月30日和9月1日至12月31日。
戰略合作伙伴不能豁免。值得注意的是,塞爾維亞正在選擇該領域的第一個戰略合作伙伴。
過渡性條款預計第一個周期從 2023 年 12 月 20 日開始,到 2024 年 4 月 20 日結束。提交請求的截止日期是 12 月 1 日。2024 年 4 月 20 日之后,將適用定期間隔和截止日期。
開發商必須為每個項目至少存入50,000歐元
連接研究合同申請人必須為每個項目繳納 50,000 歐元的押金。該規則適用于容量小于或等于50兆瓦的發電裝置、用戶和蓄電系統。
從 51 兆瓦到 100 兆瓦,每增加一兆瓦,金額增加 400 歐元;從 101 兆瓦到 250 兆瓦,每兆瓦增加 300 歐元;超過 250 兆瓦,每兆瓦增加 200 歐元。
在以下情況下,連接研究不再有效:
· 投資者自收到研究報告之日起60天內未提交銀行擔保;
· 自投資者提交銀行擔保之日起60天內未簽署接入協議;
· 自并網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投資者未獲得并網批準;
· 接入批準過期。
如果接入研究無效,則連接合同終止。聯網批準的有效期為三年,但可以根據投資者的要求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每兆瓦 25,000 歐元的銀行擔保
投資者有義務在收到連接研究后 60 天內提交以 EMS 為受益人的銀行擔保。根據該法令,接入研究中定義的每兆瓦容量的金額為 25,000 歐元。
銀行擔保的有效期為37個月,必須由根據塞爾維亞法律注冊和運營的商業銀行簽發。
引入擔保的目的是確保開發商將:
· 自提交銀行擔保之日起60天內簽訂連接合同;
· 自并網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獲得并網批準;
· 在聯網批準的有效期內建設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