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圍繞近兩年電力市場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重點對以下情況進行監管。
1、交易組織情況。重點對跨省跨區直接交易、發電權交易、合同轉讓交易、省間電力現貨交易等各類跨省跨區交易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各類交易主體直接參與跨省跨區交易、公平使用跨省跨區通道情況,配套電源外送電量、可再生能源占比的合規性,通道電力流向與規劃的一致性等。
2、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重點對合同完整性,合同執行和調整規范性、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議的完整性、簽訂的及時性以及備案情況,合同電量調減的合理性,減免和退還偏差考核費用的合規性等。
3、電費結算情況。重點對電費結算的合規性、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出具電費結算依據情況,結算金額的準確性,電費中承兌匯票使用比例,輸電費用收取與實際物理潮流匹配情況,交易計劃偏差結算(考核)資金收取和分配情況,電費清算及時性等。
4、信息披露情況。重點對市場交易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監管。包括對影響交易主體重大利益的關鍵參數和事項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5、市場運營機構履職盡責情況。重點對市場運營機構獨立規范運行,開展運營監控、風險防控、市場運營分析等情況進行監管。包括市場運營機構工作協同機制建設情況,對市場運行異常事件監控和風險防控的職責履行情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議事決策職責履行情況等。
全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監管〔2023〕122號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為加強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監管,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規范開展,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23年能源監管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國能發監管〔2023〕5號)安排,決定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及配套文件有關要求,健全市場化交易機制,推進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加強壟斷環節監管,督促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規范組織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加快構建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推動解決廠網之間突出問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保障市場成員合法權益,實現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
二、工作內容
圍繞近兩年電力市場監管發現的突出問題,重點對以下情況進行監管。
(一)交易組織情況。重點對跨省跨區直接交易、發電權交易、合同轉讓交易、省間電力現貨交易等各類跨省跨區交易的合理性、合規性和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各類交易主體直接參與跨省跨區交易、公平使用跨省跨區通道情況,配套電源外送電量、可再生能源占比的合規性,通道電力流向與規劃的一致性等。
(二)合同簽訂和執行情況。重點對合同完整性,合同執行和調整規范性、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購售電合同和并網調度協議的完整性、簽訂的及時性以及備案情況,合同電量調減的合理性,減免和退還偏差考核費用的合規性等。
(三)電費結算情況。重點對電費結算的合規性、公平性進行監管。包括出具電費結算依據情況,結算金額的準確性,電費中承兌匯票使用比例,輸電費用收取與實際物理潮流匹配情況,交易計劃偏差結算(考核)資金收取和分配情況,電費清算及時性等。
(四)信息披露情況。重點對市場交易信息披露情況進行監管。包括對影響交易主體重大利益的關鍵參數和事項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五)市場運營機構履職盡責情況。重點對市場運營機構獨立規范運行,開展運營監控、風險防控、市場運營分析等情況進行監管。包括市場運營機構工作協同機制建設情況,對市場運行異常事件監控和風險防控的職責履行情況,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議事決策職責履行情況等。
三、工作步驟
(一)啟動部署(10月下旬—11月中旬)。國家能源局組織成立工作組,編制印發專項監管工作通知,啟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
(二)現場核查(11月下旬—12月上旬)。組成工作組進駐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總部和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采取監管座談、查閱資料、核查賬簿等方式開展現場核查。以問題為導向,根據工作需要,對電網企業相關部門開展延伸監管,充分核查、驗證有關情況。對監管發現的問題,工作組采取一定方式向監管對象反饋核實,形成問題清單和監管工作報告報國家能源局。
(三)問題處置(12月中旬—12月底)。國家能源局匯總梳理現場核查工作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視情況采取責令整改、監管約談、行政處罰等方式進行處理,并將專項監管工作情況適時按程序發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開展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一項重要工作,有利于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障市場成員合法權益,促進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優化配置。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專項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持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二)主動配合監管。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專項監管,指派專人負責與工作組對接,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完整提供材料和數據,落實相關責任,配合工作組高質量完成現場核查工作。
(三)認真整改落實。電力交易中心和電網企業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整改落實工作,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逐一整改落實。并以此次專項監管為契機,舉一反三進行整改,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不斷推動跨省跨區電力市場化交易健康發展。
聯系人:李 剛
聯系方式:010-81929563 81929559(傳真)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