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預測,2024、2025年國內海上風電新增并網有望逐步上升,達到千萬千瓦等級。”日前,在2023中歐海上新能源發展合作論壇上水規總院預測。“2021年海上風電建設高峰期至今,全國海上風電逐年新增并網容量有所回降,2022年新增并網505萬千瓦,2023年預計新增并網與2022年相當。”
隨著用海、安全等一系列問題逐步妥善解決,海上風電市場有望穩中有升。據透露,廣西、山東、海南、福建、上海、廣東6省(區、市)已完成規劃復函,江蘇、河北、浙江、遼寧正在推進規劃復函,廣東、江蘇、山東、浙江、福建、廣西等區域一批海上風電項目逐步明確投資主體,陸續開展開發建設。
該人士表示,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是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的重點支持方向和鼓勵內容。中國海上風電發展應堅定信心。
“總體來看,近海海域依然是‘十四五’期間我國海上風電開發的主要海域,‘十四五’后期近海海上風電場場址資源將趨緊,‘十五五’時期近海場址資源預計將開發完畢。”業內人士表示,隨著近海開發空間趨緊,生態約束增強,深水遠岸布局已經成為海上風電的必然發展方向。
當然,當前開發建設深遠海海域存在一定難度。目前我國深遠海海上風電管理辦法尚未出臺。已發布的《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適用于我國近海海域的海上風電開發,對于深遠海海上風電在規劃、核準、用海、建設等方面還缺少明確的政策依據和管理要求。
用海審批流程也未明確。按海域使用法相關規定,項目用海超過700公頃需報自然資源部審批。深遠海規劃場址規模較大且送出距離較遠,超百萬千瓦的規劃場址大部分需上報自然資源部,整體流程較長。
在前期工作、設備選型、輸電送出、施工建設、運行維護上,深海遠海海上風電項目難度更大。
“技術創新和產業完善是支撐未來海上風電健康發展的關健。”業內人士表示,“建議加大海上風電原創性引領科技攻關,突破大容量風電機組、海上柔性輸變電、漂浮式風電機組等關健技術,加強深遠海海上風電工程技術裝備自主創新示范應用。推動大容量風電機組主軸承、齒輪箱、新型葉片材料等創新研發,提高漂浮式基礎、大型施工安裝裝備等技術水平,進一步降低造價成本,健全完善產業鏈。”
作為我國海上風電發展的重要方向,未來在海南東部、福建北部、浙江南部海域具備優先發展漂浮式海上風電的水深條件,開發潛力在1億千瓦規模以上。有業內人士建議,加快推動漂浮式風電商業化示范。
在閩南、粵東等風資源優質區域,建議創新推動超大型海上風電機組示范應用,引領深遠海海上風電提質降本。
為充分利用海洋空間資源,建議推動海上能源島示范;開展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田融合發展示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