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認為,成立兩年來,我國碳市場建設擴容的步伐越走越快,與此同時,在政策及市場變動下也面臨改革與創新的巨大需求。
11月27日,上海市發布關于《上海市發展方式綠色轉型促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有關事項的說明,提出優化綠色轉型保障措施將深化碳市場建設,鼓勵碳排放權交易產品及其衍生品創新。
全國碳市場是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降低全社會控制成本、推動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政策工具。業內認為,成立兩年來,我國碳市場建設擴容的步伐越走越快,與此同時,在政策及市場變動下也面臨改革與創新的巨大需求。
運行平穩有序
當前,我國已建成全球排放量規模最大的碳市場,碳市場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研究員嚴剛指出,目前,碳市場全流程制度框架和支撐體系基本建立,各參與主體責任義務與分工基本明確。同時,全國碳市場管理制度及相關技術性文件陸續出臺,核算、核查、配額分配等制度方法不斷優化,制度規則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
全國碳市場制度建設工作持續完善。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總經濟師張昕指出,全國碳市場建立了政策法規體系,截至目前建設和運行基本成型,同時制定了一套穩妥、積極的配額分配方案。“碳市場的建設和啟動是我國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國家戰略的重要窗口和平臺,彰顯了負責任的大國形象。”
同時,我國碳市場數據質量及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具體來看,實測企業數量由2019年43%上升至2020年76%,按機組數量計算,實測機組數量由2019年47%上升至2020年81%。全國碳市場整體運行平穩有序,交易價格穩中有升,第一個履約周期成交均價42.8元/噸,2021年至今均價58元/噸,2023年10月突破80元/噸,碳價格穩中有升,未出現劇烈波動,碳價格發現機制初步形成。
嚴剛指出,碳市場有力推動了碳排放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初步建立,企業能源、產品、檢測、運行等碳排放涉及數據的臺賬記錄逐步完善。碳排放精細化計量水平全面提升,如燃煤元素碳含量實測率大幅提高,提高了企業級碳排放核算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規范性,有力支撐配額分配等碳市場健康發展。
高效建設仍有差距
在構建碳排放管理和碳資產管理體系的同時,碳市場建設也面臨了一系列問題和挑戰,如缺乏直接服務碳市場建設和碳排放管理的中長期規劃,缺少配套的政策和更為細致的標準體系等。
目前,碳市場納入市場管理行業類型單一。嚴剛認為,當前我國碳市場僅包括發電行業,企業間同質化程度高、風險偏好相似,碳減排成本差異小,難以通過個體減排成本差異形成合理碳價,加之電力行業呈現企業集團化特點,容易導致集團內部聯合形成供給方主導市場。
同時,碳排放剩余空間與GDP增長需求之間的矛盾突出。嚴剛表示,“十四五”碳排放增長形勢嚴峻,前兩年電力、石化、有色、造紙等排放均有增長,迫切需要將更多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企業納入全國碳市場。
據初步預測,“十四五”期間,火電、石油煉制、有機化工等產能還將進一步增長,迫切需要加強企業級減排政策驅動,助推傳統產業高質量發展。
張昕提醒,目前,對全國碳市場作用定位和發展認識不統一,存在過度強調碳市場的金融屬性、過度擔心碳市場對經濟發展影響的現象;同時尚未建立有效的聯合監管與支持機制,專門管理隊伍人手少,財政支持少等。“這些問題既有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戰略問題,又有全國碳市場建設的階段性問題;既有政府在制度設計與建設方面的問題,又有制度排放單位參與全國碳市場的問題。”
健全市場交易制度
近年來,我國政策導向從能源消耗總量、能源消耗強度“能源雙控制”向碳排放強度、碳排放總量“碳雙控制”轉型。“因此,我國碳市場改革創新迫在眉睫,全國碳市場改革創新和發展目標就是構建更加有效、更具活力,更有國際影響力的全國碳市場。”嚴剛說。
張昕認為,建成更加有效、更具活力、更具國際影響力的碳市場,關鍵在于健全碳排放權市場交易制度 ,應以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目標要求和全國碳市場建設面臨的階段性問題為導向,持之以恒,打好法律法規、管理政策、技術標準、市場功能的組合拳。
“未來,應加強碳排放交易、用能權交易、電力交易的銜接協調,發揮全國碳市場控制碳排放,控制能源消費結構,優化能源消費結構的主渠道作用,建立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的碳定價機制。”張昕建議。
嚴剛強調,在夯實全國碳市場法律法規和數據質量基礎上,完善碳市場配額分配機制和方法,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場供需及價格調控政策,綜合考慮行業減排對實現國家減排的貢獻,逐步擴大行業覆蓋范圍。“當前中國碳市場覆蓋排放量超50億噸,是覆蓋排放量最高的碳市場;未來納入八大行業后覆蓋排放量將達到80億噸,將占全球排放總量的20%以上,對全球碳交易體系建設產生重要影響,因此推進中國碳市場與國際市場的鏈接融合也尤為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