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消息,2018年,江西省化解煤炭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為關閉煤礦50處、退出產能257萬噸/年。
其中,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關閉煤礦1處,產能39萬噸/年;九江市關閉煤礦2處,產能8萬噸/年;景德鎮市關閉煤礦1處,產能6萬噸/年;萍鄉市關閉煤礦6處,產能24萬噸/年;新余市關閉煤礦2處,產能8萬噸/年;贛州市關閉煤礦4處,產能19萬噸/年;宜春市關閉煤礦4處,產能20萬噸/年;上饒市關閉煤礦22處,產能90萬噸/年;吉安市關閉煤礦8處,產能43萬噸/年。
江西省安監局之前公布的消息稱,自2016年以來,江西省已累計淘汰煤礦295處,占2016年初全省煤礦數量的59%。截止2018年2月底,江西省煤礦數量下降至196處。
不過,江西省現有的205處煤礦,其中產能9萬噸及以下的小煤礦192處,占93%,普遍存在地質條件復雜、災害嚴重、專業技術人員不足等問題。
江西省安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家淘汰落后煤炭產能的政策要求,這些煤礦原則上都須于今年內關閉淘汰。”江西省對煤炭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到2020年后保留60處左右,大部分煤礦都面臨退出關閉,這是大勢所趨,由此帶來的安全投入減少、安全管理滑坡等問題尤為突出,事故風險加大,監管監察難度增加,給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巨大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