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廣東發改委官網正式發布了《廣東省海上風電發展規劃(2017—2030年)(修編)》(以下簡稱《規劃》),到2020年底,廣東省將開工建設海上風電1200萬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產200萬千瓦以上,總投資360億元以上;到2030年底前建成海上風電約3000萬千瓦,總投資約5400億元以上。
記者注意到,這與去年1月廣東發改委下發的《廣東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相比,裝機目標大幅度提高。
能源結構轉型緊迫
“凡沿海有資源有條件的城市都具備發展海上風電的基礎,廣東也不例外,而且廣東發展海上風電確實有得天獨厚的優勢。”一位風電工程師說道。
據《規劃》中的分析,廣東全省近海海域風能資源理論總儲量約為1億千瓦,風能資源豐富、品質較好。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發展海上風電有自身迫切的能源消費轉型需求。《規劃》指出,廣東省是能源消費大省,能源結構仍以煤、油等化石能源為主,面臨巨大的資源和環境壓力,發展海上風電等新能源是廣東省能源結構優化轉型的迫切要求。
此次廣東省規劃海上風電場址23個,總裝機容量6685萬千瓦。包括:近海淺水區(35米水深以內)海上風電場址15個,裝機容量985萬千瓦;近海深水區(35~50米水深)規劃海上風電場址8個,裝機容量5700萬千瓦。其中,近海深水區場址主要作為廣東省海上風電遠期開發建設儲備場址,待相關技術成熟、開發建設成本下降后合理推進開發。
海上風電仍面臨多個難題
廣東發改委在此次《規劃》中坦言,由于各方對發展海上風電的認識不統一,以及海上風電開發成本較高等原因,廣東省“十二五”期間海上風電開發未達預期,總體進展緩慢。
記者了解到,與傳統的化石能源電力相比,海上風電的發電成本仍較高,項目單位千瓦投資約2萬元。目前我國近海風電實行統一電價0.85元/千瓦時,一些風能資源相對差的海域預期投資收益不甚理想。此外,海上風電涉及面廣導致前期工作時間較長。
前述風電工程師告訴記者,海上風電不比陸上風電,它對設備和施工技術要求較高,比如需要攻克抗臺風、防鹽霧腐蝕等技術挑戰,且海上風電施工需要專業施工隊伍和施工船舶,對施工有較高的要求,這些海上風機——尤其是進口的價格都很昂貴。
對此,《規劃》指出,廣東省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專責協調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省海上風電發展工作,協調解決海上風電開發建設中遇到的問題。
同時,廣東還提出要落實扶持政策,包括落實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電網企業要全額收購符合并網技術標準的海上風電上網電量;落實稅收優惠,包括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所得稅“三免、三減半”、增值稅抵扣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等優惠;充分有效利用省現有的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支持海上風電及產業發展,研究建立風電產業發展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