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濱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
(一)享受清潔取暖運行補貼政策3年及以上的清潔取暖改造用戶(以列入清潔取暖建設竣工臺賬時間為準),對煤改氣(電)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450元、300元、150元。對生物質取暖用戶,2023—2024年采暖季、2024—2025年采暖季和2025—2026年采暖季,每戶分別最高補貼300元、200元、100元。
(二)對享受運行補貼政策不足3年的改造用戶,繼續執行原三年補貼政策,原三年補貼政策結束后,下采暖季直接執行當年度退坡補貼標準。其中:2021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4—2025年采暖季、2025—2026年采暖季分別最高補貼300元、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分別最高補貼200元、100元標準執行;2022年煤改氣(電)用戶按照2025—2026年采暖季最高補貼150元,生物質取暖用戶最高補貼100元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