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界網訊:近日,河南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項目、高質量風電項目規劃建設。推進在全區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等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完善城鎮燃氣管網,促進天然氣在工業、民生領域的利用,加快工業領域中的氣代煤步伐,到2025年,全區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全區能源消費增量的50%以上由非化石能源滿足。
政策原文如下:
山城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山政〔2023〕12號
石林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和市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辦〔2023〕33號)和《鶴壁市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鶴政〔2023〕21號)文件精神,推動全區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加快建設新時代高質量富美山城,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守牢法律法規、環保標準、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個底線”,嚴把準入、執法、督察問責“三個關口”,強化措施、壓實責任,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高品質生態環境保護支撐高質量發展,為建設新時代高質量富美山城提供堅實生態環境保障。
二、主要目標
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態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到2025年,全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低于45微克/立方米,
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7.5%,重污染天氣比例低于1.5%;地表水IV類水體比例達到或好于省定目標,劣V類水體和黑臭水體全域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三、重點任務
(一)空氣質量全面改善進位行動
1.緊盯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各鎮(街道)、園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研究制定空氣質量改善方案,明確提升進位階段目標,逐年實現進位。2024年,全區各鎮(街道)、園區顆粒物(PM10、PM2.5)濃度數據不高于鶴壁市下達我區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濃度。(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2.建立高值熱點應對機制。各鎮(街道)、園區要建立健全本轄區高值熱點排查整改應對機制并印發實施,明確工作職責、主要任務、查崗制度、考核獎懲等,成立高值熱點排查整改應對小組,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值守人員和現場處置人員全部在崗。對轄區內的空氣質量站點監測數據進行24小時值守,對值守發現和市區交辦的高值熱點,要第一時間排查重點關注區域,快速鎖定污染源,實施現場處置精準治污。(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二)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行動
3.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加快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各項措施,出臺新能源汽車替代激勵政策,加快社會新能源充電樁(加氫站)基礎設施布局。引導汽車銷售企業出臺新能源汽車促銷措施,激發新能源汽車消費活力。
2023年,制定黨政機關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嚴格公務用車購置審批,全區各有關單位除特殊需求的車輛外,新購買公務用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接入平臺的網約出租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郵政用車新能源車輛占比不低于30%。
2024年,全區更新或新增市政環衛車輛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廣新能源出租車不低于80輛;新增郵政用車新能源車輛占比不低于50%。國有企業使用新能源或國六貨車運輸比例達到70%以上,場區內基本使用新能源或國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
2025年,除應急保障車輛外,公交車、巡游出租車和城市建成區的載貨汽車(含渣土運輸車、水泥罐車、物流車)、郵政用車、市政環衛車、網約出租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國有企業原則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六貨車運輸,場區內全部使用新能源或國三及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作業。(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機關事務中心、市政中心、環衛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落實)
4.大力提升清潔運輸比例。加快工礦企業、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新建及遷建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物流園區、工礦企業,原則上接入鐵路專用線或管道。到2025年,力爭全區公路貨運量占比較2022年下降10個百分點,化工、煤炭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配合)
(三)能源結構清潔低碳行動
5.大力發展清潔能源。有序推進分布式光伏項目、高質量風電項目規劃建設。推進在全區工商業廠房、農村居民等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完善城鎮燃氣管網,促進天然氣在工業、民生領域的利用,加快工業領域中的氣代煤步伐,到2025年,全區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全區能源消費增量的50%以上由非化石能源滿足。(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6.加快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穩妥推進以氣代煤。2024年,全區分散建設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清潔能源替代或者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到2025年,現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等工業爐窯改用清潔低碳能源。完成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新型煤氣化工藝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四)工業行業優化升級行動
7. 強化超低排放監管。強化臭氧和細顆粒物協同控制,推進磚瓦、陶瓷等行業深度治理,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通過更換適宜高效治理工藝、提升現有治污設施處理能力、清潔能源替代等方式實施分類整治,著力解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突出問題。
2024年,在完成市定減排項目的基礎上,持續推進磚瓦、陶瓷等行業深度治理,水泥企業按照國家最新要求基本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持續推進工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8. 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產能。依據河南省年度淘汰落后產能方案要求,嚴格強制性標準實施,研究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落實屬地責任,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有序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嚴格強制性標準實施,促使一批達不到標準體系要求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等落后產能,依法依規嚴格關停退出。加強重點行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發放管理,公開企業獲證情況,按規定處理因工藝裝備落后、環保和能耗不達標被依法關停的企業。對相關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進行查處。2024年完成全區分散建設的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替代(包括園區集中供氣、分散使用)或淘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改革委、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分局山城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五)涉氣領域專項執法行動
9.常態化開展工業企業專項執法。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制度,組織精干力量持續開展工業企業監督幫扶檢查,并牽頭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重點檢查污染防治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存在未經批準擅自拆除、閑置、關閉污染治理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同時結合大氣污染季節性特征,每年3—5月重點針對企業廠區揚塵、物料堆場、煙粉塵治理情況開展不低于2次專項執法檢查,每年5—9月重點針對涉揮發性有機物行業企業污染治理情況開展不低于3次專項執法檢查,每年10月至次年3月重點針對污染設施運行和應急減排落實情況等開展不低于3次專項執法檢查,并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隨時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力爭把環境問題、違法行為發現到位,處理到位,問題整改到位。(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0.依法開展揚塵專項執法。住建、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公路事業、水利等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要求,組織開展行業領域內揚塵治理專項執法檢查,嚴格依法處罰揚塵治理不達標的建筑市場主體。持續組織開展對干線路面保潔清掃和道路沿線兩側公路用地范圍內露天堆放的各類垃圾、污水坑以及“白色污染”等垃圾雜物清理的專項檢查。(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1.強化城鄉面源污染執法檢查。依法查處餐飲油煙違法排污行為,重點圍繞油煙凈化設備安裝、運行使用、清理維護等方面情況開展檢查,月巡查率不低于20%。按照“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工作要求,城市管理、農業農村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嚴格城鄉露天焚燒監管,組織開展常態化巡查、執法行動,平常時段組織每月不低于2次,夏秋季節和重污染天氣期間隨時開展巡查、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露天焚燒行為,確保全區“零火點”。(區城市管理局、農業農村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2.持續開展散煤“清零”專項執法。強化散煤違法違規生產銷售案件辦理,從嚴從重嚴肅查處散煤生產銷售行為,要追查散煤來源,查清銷售去向,及時通報相關區域。充分利用現有的交通服務站點、卡口等檢查點,將對散煤運輸車輛的檢查納入常態化監管范圍,查清散煤來源和去向,對涉嫌向“禁煤區”內運送散煤的運輸車輛和散煤及時進行查扣。加強散煤治理“冬病夏治”,夏季期間每月至少組織1次以上對散煤違法銷售、儲存等開展清查,減少居民戶內散煤囤積,為冬季散煤管控打好基礎。嚴查違法違規使用散煤的行為,確保全區散煤動態清零。(市市場監管局山城分局牽頭,區城市管理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市公安局山城分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六)黑臭水體消除行動
13.持續開展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各鎮(街道)、園區對轄區內水體開展全面排查,建立城市建成區水體臺賬。對水體黑臭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清水體本底環境質量,開展點源、面源、內源污染情況調查分析。根據調查情況,針對各轄區內黑臭水體情況,科學編制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重點任務、整治措施和實施周期。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核實完善黑臭水體治理清單,督促加快黑臭水體治理進度,把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河湖長制重點工作,鞏固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擴大城區黑臭水體整治范圍,堅決遏制返黑返臭,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保持“長制久清”。加快城鎮及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2024年完成現階段摸底排查任務;2025年全區農村黑臭水體實現動態清零。(區市政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城市管理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4.加快推進城鎮污水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鄉鎮政府駐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大財政資金和專項債支持力度,提升城鄉污水處理成效,2023年實現全區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推動城市排水系統溢流污染控制,進一步解決城市排水系統“旱季藏污納垢、雨季零存整取”問題,鞏固城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降低汛期污染強度、實現斷面水質穩定達標。實施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系統改造,新建污水處理廠的配套管網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增強管網配套能力。
2023年,建成投運山城區南部片區污水處理廠。督促山城區石林鎮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鄉鎮政府駐地全覆蓋。2025年,建成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占比達到90%以上。(區城市管理局、市政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七)美麗幸福河湖建設行動
15.建設美麗幸福河湖示范段。按照“持久水安全、優質水資源、宜居水環境、健康水生態、先進水文化、科學水管理”標準,努力打造一批示范性的美麗幸福河湖,恢復河暢、湖清、岸綠、景美的河湖環境。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誰污染、誰治理”和“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的總體要求,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摸清掌握各排污口的分布及數量,針對排查出的排污口進行整治。
2023年,完成全區主要河流及重點湖庫排污口排查,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務;依據《河南省美麗河湖優秀案例評選管理辦法(試行)》,申報省級美麗河湖優秀案例;2024年,基本完成全區主要河流及重點湖庫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務。2025年,完成全區所有排污口排查,完成全部整治任務。(區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財政局、林業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6.加強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開展重點河湖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與評估,2023年以湯河治理為重點,實施一批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推動河湖水生態功能恢復。2024年,建成山城區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建設及生態提升項目。保障重點河湖生態基流,制定水量調度方案和調度計劃。重點河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率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別達到70%、80%、90%以上。(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區財政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7.推進礦山生態保護治理。加強生產礦山綜合監管,進一步壓實礦山生產企業生態保護的責任,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體系督導,明確各年度開采計劃與修復任務,臺賬式推進、清單化管理,嚴查只開采不治理、非法采礦問題,堅決查處非法采礦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推進生產礦山高質量發展。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破壞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結合《鶴壁市全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完成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八)農業綠色發展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
18.加強農業節水和面源污染防治。以80萬畝高標準農田示范區建設為重點,按照“投融建運管”一體化建設要求,堅持農田硬件、科技軟件“兩手抓”,持續提升高效節水灌溉和農業生產數字化裝備水平,實現耕種管收全過程數字化、智能化。實施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推廣節水技術,完善節水措施,全面提高糧食生產水資源利用率。集約利用地下水資源,化解地下水環境風險。積極推廣清潔養殖新模式,通過采用節水、節能、益生菌等清潔養殖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提高養殖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2023年、2024年、2025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分別達到83%、84%、85%以上。持續開展農資打假行動,把農用膜納入農資打假范疇,2025年農膜回收率達到90%,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利用率達到43%以上。(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19.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學習浙江“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經驗,分類開展美麗宜居村、環境示范村、整治達標村建設。2023年,全區20%以上的行政村達到美麗宜居村標準,50%以上的行政村達到環境示范村標準,所有行政村達到整治達標村標準;2024年全區30%以上的行政村達到美麗宜居村標準,60%以上的行政村達到環境示范村標準??茖W選擇改廁模式,堅持高質高效推進戶廁改造,加強改廁后期管護服務,推進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全面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到2025年,建成“村收集、鄉(鎮)轉運、縣(區)處理”的城鄉環衛一體化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健全統籌城鄉環境治理新機制,實現農村垃圾治理長態化、標準化。
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選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優先整治湯河沿岸等重點區域農村生活污水,加快構建“政府主導、法人主體建設運維、部門監管、村民參與”治理體系,常態化開展20噸/天以上污水處理設施的水質監測,頻次不低于每年兩次,2023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6%,2024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9%,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45%。(區農業農村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環衛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九)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治行動
20.抓好突出問題整改。持續推進中央、省委、市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警示片、生態環境部監督幫扶等反饋問題整改。對即將逾期的問題,及時進行預警提醒;對未達序時進度的,下達督辦或開展警示約談;對已出現逾期、滯后的問題,進行掛牌督辦,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工作機制,督促責任單位加強研究、加大投入,確保完成整改;對問題久拖不決,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請有關部門嚴肅問責。反饋問題和群眾信訪舉報件整改完成后,各牽頭整改單位每年進行一次全覆蓋“回頭看”,區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抽查。各相關部門持續健全完善督察整改機構,配齊配強督察整改專職人員,建立上下貫通、職責明晰、快捷高效工作機制,推動各項問題全面、徹底整改。(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區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21.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制定《鶴壁市山城區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現場執法檢查計劃》《生態環境聯合執法機制》和《鶴壁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現場執法檢查計劃》。圍繞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聚焦群眾反映突出環境問題,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年度計劃檢查、專項執法行動、群眾舉報核查、部門聯合監管、專家+技術幫扶等形式,深入開展生態環境領域各類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嚴厲打擊工業企業暗管偷排和超標排污、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四水四定”落實不嚴格、“兩高”項目盲目上馬、礦山生態破壞、侵占文物古跡等嚴重環境違法問題。建立和完善問題發現、交辦、督辦、整改閉環工作機制,持續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效能,杜絕問題反復出現。(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文化旅游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十)環境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22.全面提升監測監控能力。加強環境質量監測能力建設,2023年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全區空氣站點升級改造,實現全區所有空氣站點六因子(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監測全覆蓋。
加快推進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確保大氣、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和排污許可證載明實施自動監測的排污單位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并規范穩定運行。推動磚瓦窯、陶瓷等重點行業可視化監管能力試點建設,在企業總排口、污染治理設施、車間無組織排放、物料堆場等重點環節安裝視頻監控,規范視頻監控設施安裝聯網。推進涉氣排污單位自動監控設施數據采集傳輸系統升級改造,確保監控數據傳輸穩定性和準確性,力爭2023年完成全區污染源監控點位50%數采儀系統升級改造,2024年完成80%數采儀系統升級改造,2025年完成100%數采儀系統升級改造。
持續推進用電量監控、視頻監控能力提升,強化數據聯動分析和綜合應用,結合生產狀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和污染源排放情況精準推送異常線索,做好非現場監管技術支持。加強多部門監督協作,開展監督檢查,建立監控、監測、執法聯動機制,堅決防范篡改、偽造等人為干擾監測數據現象,依法嚴厲打擊監測監控領域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山城分局、市公安局山城分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23. 持續提升監督執法能力。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能力建設,開展監測監控大練兵活動,構建“互聯網+非現場+精準執法”體系。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執法隊伍建設,增強打擊涉水涉氣超標排污、危險廢物處置、自然保護地等環境違法行為的能力。持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建設一批理論教學、模擬執法、新裝備使用、隊容風紀形象提升等執法實戰實訓基地。對照建設方案和標椎,定期督促指導,按階段完成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任務,力爭2023年執法機構達到規范化示范單位,執法機構裝備達標,2024年執法機構大氣、水等領域常用執法裝備達標,2025年執法機構裝備全部達標。(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24.鞏固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細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流程,編制應急響應工作手冊,以湯河為保護重點,推動“南陽實踐”經驗盡快落地。強化環境應急物資保障,建立以管理單位、風險源單位和環境應急物資生產單位相互補充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優化環境應急專家隊伍,突出專家在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環節的重要作用。完善跨區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強化通報協作、會商研判、監測預警、協同處置,適時聯合開展應急演練,健全部門聯動機制,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到2025年,建設完善的環境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推動重點企業聯合建立區域應急物資聯合實體庫和應急物資代儲庫。(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牽頭,各鎮(街道)、園區負責落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環境污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統籌協調,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的工作專班推進各項工作,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對工作進行再梳理,出臺細化專項方案,進一步明確具體任務、重點工程、完成時限、責任部門。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和跟蹤問效機制,定期調度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取得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河南省貫徹落實〈關于推動職能部門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若干措施》,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及時制定完善山城區有關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建立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的大生態環保格局。強化目標考核,將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績效考評體系。
(三)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排污許可、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治理信用、生態保護補償、環境司法聯動、環境公益訴訟等制度。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開展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研究,打造智能社會環境治理山城模式。
(四)強化宣傳引導。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學習培訓以及山城實踐理論研究。支持生態文化作品創作,繁榮生態文學。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法規制度、進展成效、實踐經驗宣傳與交流。拓展生態文明宣傳方式,用好新媒體平臺及社區、學校等各方面社會資源,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線上線下宣傳,推動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
附件: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工作專班
附 件
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工作專班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扎實推進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現決定成立山城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定向好三年行動工作專班。
組 長: 齊福林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程 敏 區政府辦公室副科級干部
姚勇強 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局長
成 員: 張樹明 區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聯軍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鄭國慶 區財政局副局長
張玉平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二級主任科員
谷超亮 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周二衛 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王永濤 區水利局副局長
王 麗 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張利君 區商務局副局長
王保強 區應急局副局長
張 龍 區林業局副局長
王 偉 區機關事務中心二級主任科員
田曉明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山城分局副局長
趙 蕾 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山城分局副局長
張 謹 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副局長
董振山 市公安局山城分局副局長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負責工作專班日常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山城分局局長姚勇強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