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法國《能源主權法案》草案正式公布,令人詫異的是,這項旨在定義法國氣候行動目標和主要優先事項的草案刪除了所有可再生能源承諾和發展目標。
然而,該法案對核能的規劃卻十分詳細,包括了對法國電力公司EDF擁有的53座現有核反應堆以及計劃于今年晚些時候在弗拉芒維爾投入運行的新反應堆的詳細目標。
面對能源觀察組織和環保組織的批評,法國官員矢口否認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承諾有所減退,表示:實現能源轉型和設定目標是兩回事。
在法案的最新版本中,只剩下價格調控、消費者保護和水電站制度這幾個附帶添加的部分。
這些次要議題現在掩蓋了問題的關鍵:法國如何實現由目前60%的能源消耗來自石油、煤炭和天然氣,轉變為2030年僅占40%的氣候行動目標?
針對能源轉型的實現路徑,一位官員強調說:“《能源主權法案》提到了可再生能源并賦予了關鍵角色,即在已經奠定了能源領域所有的基礎設施(包括核能)之后,再由可再生能源負責‘最后一公里’。
也就是說,法國不打算將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當作實現能源轉型的主力能源。這種計劃的背后,是法國過于依賴核電的能源和電力生產結構。
IEA數據顯示,2022年,作為歐盟最大的核電生產國,法國的核電發電量占到其總發電量的62%,其次是水電、天然氣、風電。
特別是2020年歐洲能源危機以來,法國出于能源安全的考慮放棄核電削減計劃,并通過了《加速核能發展法案》以促進核電復興,這使得法國與德國、丹麥等歐盟反核國家分歧加深。
為了捍衛核電地位,法國取消了目前的可再生電力生產和消費的具體目標,也沒有新的規定來體現歐洲的目標,以反抗歐盟可再生能源指令。
歐盟去年10月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規定:歐盟將在2030年前將可再生能源在整體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從之前的32%大幅提高到42.5%,并額外增加2.5%的指示性補充,以實現45%的目標,各成員國需在18個月內將該指令納入國家立法,根據歐盟計算,法國的可再生能源占比應達到44%。
可再生能源的提升勢必壓縮核能份額,在這一背景下,法國計劃與核能聯盟的十個成員國一起向歐盟施加壓力,使其更關注低碳能源而不是可再生能源,從而為本國的核電爭取發展空間。
去年12月底,歐洲委員會對法國國家綜合能源氣候計劃(PNIEC)提出建議后,法國能源部門表示:“我們認為我們的戰略和最終目標[在歐洲層面]應該是碳減排目標”。
法國PNIEC的最終版本要在6月前提交。目前,盡管法國持續堅持核電,歐洲委員會仍建議法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顯著提高雄心”。
化石能源在法國本土屬于稀缺資源,煤礦資源匱乏,石油天然氣也需要進口,特別是上世紀70年代中東石油危機之后,法國為確保能源獨立性和減少對進口能源依賴,將核電視為能源建設的核心。
1990-2022法國能源供給結構
來源:IEA
從能源供給結構來看,歷年來,核能、石油、天然氣處于主體地位,生物質燃料和廢物、水能、風光等可再生能源、煤炭處于輔助地位。IEA數據顯示,2022年,核能在能源供給中占比36%,石油和天然氣分別占比31%和16%。
2022年法國能源供給結構
數據來源:IEA
法國的發電結構也以核能發電為主,以水能、風能和天然氣發電為輔。目前法國在18座電站中運行著56臺核電機組,總裝機容量6137萬千瓦。
2022年,法國核能發電量占比達到62%,是歐洲核能發電占比最高的國家;水能發電量次之,占比11%;天然氣發電占比9%,排名第三。風能發電占比第四,為8%。化石能源在電力生產中占比不足10%;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持續提升。
1990-2022法國電力生產結構
來源:IEA
不難看出,核能在法國能源安全甚至國民經濟中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是法國工業的明珠。總統馬克龍在其競選時就曾提出,要保證尤其是能源方面的“法國獨立”,在2050年前完成6座核電站的建設。
然而,在全球變暖影響日深,特別是日本福島核電站泄露后,棄核運動在世界范圍內蔓延。法國開始重新評估核電的安全性,并將削減核電裝機、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上日程。
2014年,法國提出到2025年將核電份額減少至50%。但后來又在2019年11月通過《氣候和能源法》,將“核電份額削減至50%”的時間推遲至2035年。
直到歐洲能源危機的到來,能源價格飛漲,再加上法國核電機組老化間接推高了用電成本,法國意識到重振核電雄風才能保障能源安全、重新拿回能源話語權,其核電政策發生重大轉變。
2022年2月,法國總統馬克龍宣布重塑核電,新建6座壓水反應堆,并啟動另外8座核反應堆的可行性研究。馬克龍還宣布,如果所有運營超過50年的核反應堆可以延長壽命,希望盡一切努力避免其關閉。
馬克龍表示:“為了保證法國的能源獨立,保證我們國家的電力供應并實現我們的目標——特別是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我們將在幾十年來首次恢復我國的核反應堆建設并繼續發展可再生能源。核能是我們能源和脫碳政策的核心。”
但是,有關核能在歐洲氣候行動中所發揮作用,歐盟內部一直存在爭議。對核能持懷疑態度的國家,包括德國和奧地利,稱法國這樣的舉措會破壞光伏、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而一些擁護核能的國家,包括法國、芬蘭和捷克等,認為歐盟應該更加重視核能作為低碳能源的貢獻,對立雙方就核電的的未來展開了激烈的爭吵。
歐洲委員會表示,其維持“技術中立”的立場,不會干預,因為能源政策是國家的權力。
但擁核的國家表示,通過優先考慮可再生能源,歐盟正在忽視其他低碳選擇。
出于振興本國產業的考慮,去年以來,法國展開全面游說,希望將核能納入多個正在協商的文本中以獲得補貼和政策優惠。
歐盟委員會去年3月通過了關于歐盟電力市場設計改革的建議。但法國和德國卻就新建核電是否可以簽署差價合約對沖風險爭執不下。最終在法國的壓力下,歐盟同意將現有核電廠納入改革方案。
例如,歐盟多國對于是否要將核能制氫納入“低碳氫氣”分類的爭論不斷。在有關“綠色”氫生產的歐盟立法的談判中,柏林方面一直反對納入核能。
這引發了擁核派與反核派一段時間的對峙,其中法國態度十分強硬,在最后一刻撤回了對歐盟可再生能源新規的支持,理由是未能認可核燃料的作用。
最終,歐盟對法國的要求達成妥協,同意將使用核電廠電力生成的“低碳”氫計入可再生氫的獨立目標,該目標在特定條件下可以減少五分之一。
“核能是法國的重大利益的一部分。法國人寧可離開歐洲,也不愿背棄核能,”一位法國高級官員曾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