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與甘肅、新疆等西部省份開展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權替代交易開始執行。根據協議,2018年5至10月間,江蘇將通過減少省內燃煤機組發電的方式消納西部省份可再生能源,全年交易規模預計4.6億千瓦時(甘肅3.4億、新疆1.2億)。經安全校核,5月成交電量1.74億千瓦時(甘肅1.29億、新疆0.45億),這是全國范圍內首例成交的跨省跨區可再生能源發電權替代交易。
今年以來,江蘇能源監管辦認真貫徹落實全國能源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動開展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企業參與原則,江蘇能源監管辦會同省有關部門積極做好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政策制定等工作,鼓勵省內發電企業積極參與;江蘇電力交易中心按照政策要求做好交易組織,匯總各方交易意向,積極加強與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有關可再生能源送出省份等溝通,爭取交易空間;省內發電企業積極響應踴躍參與,共5家發電集團(華能、大唐、華電、國家電投、協鑫)參與了此次交易,涉及7家電廠。
此次江蘇首次開展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意義重大。通過市場化手段能有效激發省內傳統燃煤發電企業主動參與可再生能源消納積極性,有力促進江蘇充分消納省外可再生能源,推動江蘇節能減排和綠色低碳經濟發展,并有效緩解送端電網可再生能源“三棄”問題。同時這也是江蘇構建跨省跨區交易市場化機制的有益探索和大膽嘗試,有利于實現電力資源更大范圍優化配置、推動國家節能減排戰略實施。下一步,江蘇能源監管辦將認真做好此次交易實施的監管工作,并根據省內電力市場建設情況,進一步完善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機制,擴大交易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