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核電建設 支撐能源安全保供與“雙碳”目標實現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宋海良
背景
目前,我國已躋身世界核電大國,核電在運裝機達5700萬千瓦、在建裝機達2700萬千瓦,約占全球核電在運、在建總裝機的22%。其中,我國核電在建裝機連續十余年保持世界第一,核電安全運行業績位居世界前列,80%以上指標優于世界中值水平,70%以上指標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同時,我國已全面掌握各種堆型核心建造技術,核燃料供應與循環產業鏈完整,具備同步建造40余臺機組的施工能力,其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華龍一號”三代堆成為新建核電主流堆型,高溫氣冷堆、快堆、小型堆、聚變堆等先進核電示范與技術研發取得新進展,核電供熱、海水淡化等多元化應用發展迅速。
核電具有清潔低碳、單體規模大、穩定可靠、廠址資源豐富、經濟性較優等特點,在構建新型能源體系中具有顯著優勢。
一是安全穩定優勢。
核電可長期穩定運行,兼具一定的可調節特性,能夠提高電網供電可靠性、增強系統抗擾動和故障恢復能力,同時我國核電廠址儲備較充裕,核燃料資源儲備較豐富,燃料供應受地緣政治影響較小,且安全風險較小。
二是綠色低碳優勢。
核電全生命周期度電碳排放為5.7克,在各類清潔能源中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最低。2023年我國核電發電量約4300億千瓦時,與燃煤發電相比,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3.2億噸,同時核電還可替代煤電進行清潔供暖,能夠在推進熱力供應碳減排方面發揮突出作用。
三是經濟成本優勢。
綜合考慮投資、運維、燃料等成本,相比水電、新能源(配套儲能)等電源,核電的平準化度電成本更低,具有較好的經濟性,且核電出力穩定,電力消納無需配套存儲調節設施,無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核廢料處置成本已內化,系統成本低,能夠為穩定能源系統價格發揮有效支撐作用。
總之,在全面貫徹能源安全新戰略、踐行“雙碳”目標的大背景下,核電兼具“安全、綠色、經濟”的突出特點。可見,充分發揮我國在核電技術裝備、工程建造、安全運行等方面的國際領先優勢,加快推進核電規模化發展和多元化應用,對于構建新型能源體系、新型電力系統、推動經濟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建議
一是系統推動核電中長期發展。
建議制定更加積極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目標,考慮核電建設周期較長,為保障核電項目按需投運提供碳達峰支撐,建議按照2030年核電裝機達到2億千瓦左右的目標,提前做好規劃布局,保持穩定、較快的核電開工節奏。
二是統籌優化核電建設布局。
建議充分考慮能源安全供應和綠色低碳轉型需要,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優化核電開發利用布局,在有序開發沿海核電的同時,積極研究推進內陸核電建設前期準備和廠址開發保護等工作,適時啟動內陸核電建設。
三是加快推進核電多元化應用。
建議加快推進核能供熱、海水淡化、制氫等多元化應用,推廣利用存量核電供暖、供熱改造,推進核電建設與城市供暖、工業供熱等統籌規劃,促進核電與化工等大型用熱產業融合發展。同時,以替代存量燃煤為目標,加快推動小型堆清潔供暖、工業供熱示范,加快建設適應小型堆發展的法規標準體系。
四是建立核電“綠色能源”認定機制。
在國家層面廣泛凝聚核電發展共識,在我國現有“綠色能源”認定機制下,研究制定適應核電特點的核電“綠色能源”認定機制,確立核電“綠色能源”定位并與國際接軌,支持出口企業和產品有效應對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等貿易壁壘,增強中國核電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