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巴中南江印合110千伏輸變電工程核準的批復。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巴中市巴州區、南江縣。
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如下:
(一)新建印合110千伏變電站工程,其中主變最終規模3×50兆伏安,本期規模1×50兆伏安;110千伏出線最終4回,本期1回;35千伏出線最終6回,本期3回;10千伏出線最終28回,本期8回;10千伏無功補償電容器組最終3×(2×5)兆乏,本期1×(2×5)兆乏;10千伏消弧線圈最終3×630千伏安,本期1×630千伏安。
(二)擴建盤興220千伏變電站圍墻內1個110千伏出線間隔。
(三)新建盤興-印合110千伏線路工程,其中架空線路2×0.5千米+23.6千米,2×0.5千米按同塔雙回架設,23.6千米按單回架設,導線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項目總投資為7641萬元。其中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出資20%做為項目資本金,其余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原文如下:
巴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巴中南江印合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核準的批復
巴發改審〔2023〕70號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巴中供電公司:
你司《關于核準巴中南江印合110千伏輸變電工程的請示》(巴電公司〔2023〕29號)收悉。為滿足南江縣印合片區負荷發展需求,提高該片區供電能力和供電可靠性,經研究,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現就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
巴中南江印合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二、項目代碼
2312-511900-04-01-735519。
三、項目單位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巴中供電公司。
四、建設地點
巴中市巴州區、南江縣。
五、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一)新建印合110千伏變電站工程,其中主變最終規模3×50兆伏安,本期規模1×50兆伏安;110千伏出線最終4回,本期1回;35千伏出線最終6回,本期3回;10千伏出線最終28回,本期8回;10千伏無功補償電容器組最終3×(2×5)兆乏,本期1×(2×5)兆乏;10千伏消弧線圈最終3×630千伏安,本期1×630千伏安。
(二)擴建盤興220千伏變電站圍墻內1個110千伏出線間隔。
(三)新建盤興-印合110千伏線路工程,其中架空線路2×0.5千米+23.6千米,2×0.5千米按同塔雙回架設,23.6千米按單回架設,導線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總投資為7641萬元。其中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出資20%做為項目資本金,其余通過銀行貸款解決。
七、項目耗能
項目建成后年綜合消耗能源341.54噸標準煤(當量值)、911.52噸標準煤(等價值),其中年電能損耗277.9萬千瓦時。年耗能符合《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原則同意該項目固定資產能耗統計表。
八、招標事項核準意見
詳見附表。
九、其他事項
(一)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調整申請,我委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書面決定。
(二)本核準文件有效期為2年,自發文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三)法律法規要求需在項目開工前辦理的相關手續,應在開工前辦理齊全。要嚴格按照電力工程的標準和質量進行建設,加強工程質量管理,按期完成工程進度,項目投產后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四)項目單位應將安全管理貫穿于項目建設全過程,加強安全生產知識教育,逗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完善項目安全防護措施,確保項目安全快速有序建設。
巴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