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關于切實做好2024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以下為原文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切實做好2024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安全〔2024〕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電力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汛前準備工作的通知》(國汛辦〔2024〕3號)有關要求,切實做好2024年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據預報,今年我國氣象年景總體偏差,區域性、階段性洪澇干旱災害風險較大。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強化底線思維、極限思維,深刻認識我國氣象條件變化新形勢,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積極應對極端自然災害頻發帶來的嚴峻挑戰,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切實抓好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二、壓緊壓實防汛抗旱責任。各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精心謀劃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檢查所屬單位汛前準備情況,壓實防汛抗旱責任,持續把各項責任落實到最基層和最小工作單元。各派出機構和地方電力管理部門要將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列為重要工作內容,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門密切聯系溝通,加強對電力企業防汛抗旱工作的監督指導。
三、扎實做好汛前準備。各電力企業要堅持系統觀念、實戰牽引、科技賦能,進一步完善企業防汛抗旱工作體系,全面分析研判汛期風險,深入開展有針對性的汛前自查,建立問題清單并確保整改閉環。要立足極端情況,狠抓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和物資準備,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開展防災減災宣教活動、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加強警示教育,全面提升災害防御能力。各派出機構和地方電力管理部門要根據本地區汛情特點和電力行業實際情況開展汛前檢查,督促電力企業汛前準備到位。
四、確保重要設備設施度汛安全。各電力企業要根據企業生產特點和周邊環境,持續排查水電站擋水建筑物、閘門、啟閉機及其應急電源、承壓管道設備、通訊系統,燃煤電廠廠房、灰庫、灰場、煤場、液氨油氣罐區,核電廠冷源取水口、保安電源,重要樞紐變電站、重要輸電通道,位于低洼地帶和地下的變電站,電力建設工程基坑、渣場、工程邊坡、施工營地等重要部位的防汛隱患。要針對洪水、暴雨、臺風等自然災害,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內澇等次生災害,認真落實防范措施。各水電站要對可能發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做好充足準備,提前采取針對性防御措施,保障大壩安全。
五、科學應對災害險情。各單位要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和各類災害預警信息,積極聯系當地氣象、水利、國土、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做好汛情會商分析研判,及時溝通協調災情險情信息和應急救援對策,確保協同配合順暢高效。要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制度,配備具有相應工作經驗和技能的值班人員,遇有災害險情時快速響應、妥善處置。要科學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加強搶險過程風險管控,堅決將人的生命安全擺在第一位,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影響的人員,有效保障搶險人員安全,嚴防次生事故。要及時統計損毀設備設施情況,抓緊修復重要電力設施,按規定報送信息,加強復盤評估。
各派出機構和地方電力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電力行業防汛抗旱工作的監督管理,針對重點企業、重要電力設施、災害易發區域等開展抽查檢查,嚴肅查處因部署不到位、應對不及時導致嚴重后果的單位和人員。請各派出機構、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于4月25日前報送汛前準備工作落實、汛前檢查、隱患整改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情況;于9月20日前報送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總結。上述材料均報送至我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聯 系 人:秦王玉
聯系電話:010-81929516、81929600(傳真)
電子郵箱:fdsafety@163.com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