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集團“十四五”新能源發展規劃,完成光伏項目投產和開工目標任務,該公司與晉江市永和富華食品有限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利用企業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裝機為0.39846MW。項目投產后,預計年平均發電量為49.376萬千瓦時,每年可節約標煤148.47噸,減少二氧化碳約410.8噸,二氧化硫0.08噸,煙塵0.02噸,氮氧化物0.09噸,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環保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效助力區域生態環境和綠色經濟高質量發展。
批復指出,同意投資建設該項目,并對項目動態投資金額及靜態投資金額進行了明確。同時,要求該公司做好后續工作統籌,加強風險防控,嚴控造價,確保收益。投資決策批復的成功取得,進一步加快推進該項目前期工作,為項目順利進入建設階段打下堅實基礎。